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麦齐光租津罪成 被指“是英国军情六处的胜利”

前发展局局长麦齐光及路政署助理署长曾景文,28年前涉嫌互租对方单位诈骗政府房屋津贴共约70万元,昨日在区域法院被判罪成。辩方律师即时表明,两人愿意缴还涉案金额及利息,共约200万元。

图:麦齐光(图)和曾景文骗租津案昨被判罪成,两人续获保释等候判刑/麦润田摄

  大公网6月25日讯(记者 梁康然)前发展局局长麦齐光及路政署助理署长曾景文,28年前涉嫌互租对方单位诈骗政府房屋津贴共约70万元,昨日在区域法院被判罪成。辩方律师即时表明,两人愿意缴还涉案金额及利息,共约200万元。法官陈仲衡批评,两被告存心误导政府,基于计算缴还金额需时,决定将案件押后至8月8日再判刑。被告两人获准保释候判。有评论指出,麦齐光的被爆料,“是英国军情六处的胜利”,相信被掌握类似情况的公务员,“还会在适当时候被陆续爆料”。

  有时事评论员就麦齐光案投书本报指出,“今后特区政府如果起用1997年之前的公务员出任局长,这些人难以避免会再出现跟麦齐光一样的出租纪录,一样有可能会被判刑。这已经造成了一种白色恐怖,任何人都不能投靠梁振英,否则军情六处就会修理他,目的是令特区政府无人可用。有能力,想投身政府服务社会的人会担心,几十年前的旧纪录将会曝光,后果如何难以想像”。

  昨日麦齐光及曾景文先后到庭,神情拘谨。被告大批亲友到庭旁听,庭内旁听席满座,当中不乏白髮长者。另有几名迟来的人士要站在通道上旁听。在法官判读裁决陈词时,麦齐光不断抄录笔记。

  两人到庭神情拘谨

  法官陈仲衡在陈词中反驳被告两人的抗辩,直指两人口供不尽不实。法官指,被告两人声称在购入单位当日巧合碰面,两人的单位才会如此邻近。之后,两人又互签授权书,互换单位业权,并授权对方出售单位。

  法官指,被告两人当年已是专业人士,在政府工作多年,明白公务员有责任向政府披露住所的财务利益。不过,两名被告就虚报住所地址,更将业主身份推予妻子,隐瞒自己才是真正业主。

  辩方多次在庭上表示,没有涉案单位的控制权,但当年曾景文到英国进修,曾景文就安排妹妹入住“麦齐光夫妇持有”的涉案单位,续申领租金津贴。事件反映被告两人都对涉案单位有控制权。

  法官总结称,被告两人故意隐瞒自己是业主的身份,声称会给对方交租,却多年来无任何收据等证明,而重要的授权书亦不知所终,认为被告在政府呈交的文件中,作出多项虚假声明,目的是存心误导政府,以公帑购买个人物业,裁定被告串谋诈骗,以代理人意图欺骗主事人而使用文件等共4项罪名,全部成立。

  押后至8月8日判刑

  辩方表示,被告愿意连本带利偿还涉案款项,麦齐光约为80万元,曾景文为118.8万元。法庭决定,给予控辩双方核实数目的时间,押后至8月8日判刑。离庭时麦齐光表示暂时不便回应本案,曾景文则一言不发。

  公务员事务局回应本案称,会按现行机制研究判词,其后再考虑向两人採取进一步行动,包括追讨政府多付的房屋津贴连利息及作出纪律惩处。

  案情指,麦齐光(63岁)及曾景文(57岁)在1985年6月8日至1990年12月31日,各自报称租住北角城市花园21楼及22楼,申请租屋津贴,但事实上两人已购入上述两个单位,麦齐光共诈骗租金26万元,曾景文共诈骗租金44.5万元。

  在2012年7月1日,麦齐光获任命为发展局局长后不久,本案被揭发,去年7月12日麦齐光夫妇及曾景文夫妇因涉嫌不诚实申领租金津贴同被廉政公署拘捕。同日上任才12日的麦齐光辞职,成为本港史上任期最短的局长级官员。

  • 责任编辑:孟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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