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图:谭惠珠指,若只谈国际标准,不谈《基本法》,不谈中国主权,是脱离现实/杜汉生摄
大公网6月15日讯(记者 石璐杉)“佔领中环”行动声称要以“公民抗命”,争取符合国际标准的普选,《基本法》委员会委员、港区全国人大代表团团长谭惠珠接受本报专访时指出,若只谈国际标准,不谈《基本法》,不谈中国主权,是脱离现实;而“佔中”发起人将这种意识推广出去,可能会误导香港市民。谭惠珠强调,政制改革总有包容、折衷,以取得最大的公约数来决定最后方案;她认为,“佔中”发起人不能随心所欲,放弃现有程序,用造成对社会有冲击的手段来完成自己的诉求。
谭惠珠表示,香港政制改革只能依据《基本法》和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决定,并不会由国际社会决定。对于“佔领中环”行动宣扬争取所谓符合国际标准的普选,谭惠珠认为,其立足点本身是错的。她指出,《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对香港行政长官和立会选举两个产生办法并没有约束力。
煽动违法不负责任
谭惠珠说:“世界上我们认为是民主的先进国家,无论美、英、德、法都有自己一套的选举办法,因此,不能够以他们任何一个方法或模式,或者以这些国家的选举办法混合成一个‘鸡尾酒模式’在香港使用。”
谭惠珠指出,《基本法》要求香港的政制发展兼顾各阶层利益,体现均衡参与,并按香港的实际情况循序渐进,有利于资本主义社会的发展,这些基本原则与其他国家的要求有所不同。她表明,香港只是特别行政区,不能够脱离中国行使主权,对于政治体制,香港也没有最终决定权。“所以,只谈国际标准,不谈《基本法》,不谈中国主权,有些脱离现实,将这种意识推广出去,也可能误导香港市民。”谭惠珠说,当“佔领中环”发起人讲到国际标准的时候,也应该指出《基本法》另有一套原则和要求。
对于“佔领中环”行动鼓吹以所谓“公民抗命”的违法方式来表达诉求,谭惠珠表示,香港市民有言论自由、集会自由,但必须在法律允许的框架下进行。她认为,“佔中”发起人提出让市民“集体犯少少法”来争取普选,出发点值得商榷。
不信可以和平进行
谭惠珠指出,现在香港有足够的程序和渠道让市民表达意见及让政府吸纳意见,不需要用“佔领”或“瘫痪”中环的方式。她亦质疑所谓“和平佔中”是否能够实现:“好多游行、示威最后关头都被激进分子用来冲击政府机构,瘫痪交通,而且他们经常与警方发生冲突,事后又引发很多指责和批评,使社会戾气更重。”
忧教坏学生不守法
谭惠珠说,过往政改都有听取民意,因此才会有2012年立法会“超级议席”的出现。在谭惠珠看来,现有的框架和程序足够令各方面民意、诉求得到回应,但她亦指出,这个回应不可能百分百根据任何人提出的方案。“因为政制改革总有包容、折衷,取得一个最大的公约数,来定最后的方案。”谭惠珠强调,民主要有秩序发展,“佔中”发起人不能随心所欲,因为自己的主观愿望,先放弃现有的程序,造成对社会有冲击的手段,去完成自己的诉求。
“佔中”发起人走入校园宣讲,更令谭惠珠深感忧虑,她认为,“佔中”意识不适宜在教育机构中进行,对学生的影响难以估计。“教育学生守法,依照社会既定的秩序去进行活动,才是正当做法。”谭惠珠坦言,反政府、反建制的“公民抗命”是世界潮流,但抗命之人先要明白所反抗的是什么,而不是为反对而反对。她表示,青年人学会做好公民更有意义,要明白公民身份、权力及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