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網6月29日訊(記者陳卓康)內地單親母親因港人丈夫離世或離婚,雖仍希望來港照顧年幼子女,但因不再符合「單程證」申請資格,導致家庭未能團聚。
保安局局長黎棟國回應立法會議員葉劉淑儀提問表示,特區政府關注此類內地單親母親欲來港照顧子女的訴求,截至今年5月31日止,入境處從立法會議員及不同團體接獲內地單親母親的求助個案約150宗,共涉及約180名在港未成年子女,當中超過80名單親母親已因應個別個案情況,獲內地當局酌情簽發「單程證」來港定居,其餘約70宗尚未獲酌情簽發「單程證」的單親母親個案中,超過一半求助人已獲簽發「一年多次赴港探親簽注」,認為做法合適。
黎棟國指出,入境處處長雖可對特別個案考慮行使酌情權,在既定政策以外批准個別人士留港,但此考慮必須顧及香港的整體利益,對於不符合入境政策的個案,處長必須謹慎處理,包括個案是否具備獨特和強烈的人道或恩恤理由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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