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網6月29日訊 (記者鄧滔) 曾因爆竊案被捕的青年梁國雄前年10月,聲稱因厭世及仇警,而製造「三過氧化三丙酮」(俗稱TATP)的炸藥闖入香港仔報案室,並試圖引爆炸藥。被告今在高等法院承認一項「製造炸藥意圖危害生命或財產」及一項「企圖導致爆炸意圖危害生命或財產」。案件押後至下月20日再作判刑,以待索取被告的精神科報告、背景報告、福利官報告及臨床心理學家報告。
控方案情指,被告於2014年10月28日傍晚,手持一個藏有5支「三過氧化三丙酮」粉末試管的紙盒,闖入香港仔報案室,並向當值警員稱「信唔信我引爆佢」,但當被告拿出火機時,即被警員制服及拘捕。而在羈留期間,他在紙條上寫下控訴,稱曾於13歲時被警員恐嚇,又表示自己「一生人都係好失敗」。
其後,警方在被告的寓所搜出5個燒杯、4支試管、3支玻璃滴管等,又發現被告曾用電腦瀏覽逾170個有關製作爆炸品的網站。而警方經化驗後,發現燒杯內的TATP與試管內的吻合。在警誡下,被告承認犯案的目的是為了報仇,並不想再面對這個世界。他又指,自2011年被捕後對警察懷恨在心,故想炸毀警署,而他明知引爆炸藥會造成人命傷亡,但這正是其報復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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