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網6月28日訊(記者梁康然)公民黨成員曾健超被毆打案,法庭裁定接納把電視新聞片段及中區警署閉路電視片段等資料呈堂為證供,但需再押後審訊。法官杜大衛原希望在本周三正式審案,直言極不願意押後開審,但基於在遷就各方律師的工作檔期,決定將本案延至10月19日開審。
本案有關呈堂證據的法律爭議,經過17日處理後終有裁決。法官杜大衛指,所有電視新聞片段、中區警署閉路電視片段,及有關相片,都與本案有關,內容亦屬真確,可納入呈堂證據。
法官杜大衛原定安排隨後正式開審本案。但辯方指,剛剛才收到涉及本案的審訊謄本共593頁,需時參閱要求押後開審。法官對此有微言,質疑為何至今仍有謄本未參閱。不過,控辯雙方都指,本案原定排期審訊20日,但只是處理法律爭議已耗用17日,估計正式開審時需另加12至15天審期。
雙方代表律師表示,一早已安排其他案件的工作,難以出席另加的審期。法官為遷就各律師工作檔期,決定將案件押後至10月19日開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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