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台仰梁天琦加控「煽動暴動」罪 轉高院審

拼圖:左起黃台仰、陳柏洋、梁天琦。大公報記者何嘉駿 攝

  大公網6月28日訊 (記者鄧滔)旺角大年初二(二月九日)凌晨發生暴亂,包括本土民主前線兩名發言人黃台仰和梁天琦,以及熱血公民成員陳柏洋在內的42名被告,分別被控 「煽動暴動」、「暴動」 及「縱火」等罪,他們今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提堂。

  助理刑事檢控專員黎嘉誼今在庭上申請,將10名被告包括梁天琦、黃台仰、「美國隊長」容偉業,以及兩名今日首次提堂的被告林倫慶(地盤工人,24歲)和李東昇(學生,24歲)的案件合併處理。他們共涉及11項控罪,其中9項屬新增控罪,包括煽動非法集結、煽動暴動、襲警等罪。案件押後至8月5日在東區裁判法院進行交付程序,以轉介至高院審理。

  黎嘉誼又申請,將其中5名被告的控罪撤銷。黎解釋,經警方進一步調查及索取法律意見後,雖然顯示五人當日有身處騷亂現場,但無法達成合理定罪機會,故決定撤回控罪。而另有21人的案件押後至8月9日再提堂,以待警方進一步調查及索取律政司意見。


关注大公网《晨读香江》公众号

责任编辑:张文杰 DN027

热闻

  • 图片

大公出品

大公视觉

大公热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