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網5月27日訊(記者文軒)立法會秘書處諮詢議員意見後,建議放寬發還議員宣傳品開支的條件,以及調高資本項目價值等。
立法會議員酬金及工作開支償還款額小組委員會,早前檢討申領開支指引的文件,並提出多項建議,由秘書處諮詢議員。秘書處公布諮詢結果,所有意見均獲絕大部分議員同意。
秘書處表示,過去議員製作和農曆新年有關宣傳品,例如利是封、揮春等,都可以獲發還費用,但其他節日相關的宣傳品開支,例如聖誕卡,就不獲發還。由於部分議員認為應該一致處理和節日相關的宣傳品開支,故秘書處經諮詢後建議,只要節日相關的宣傳品包含議員姓名和聯絡資料,就可以發還開支,至於容易銷毀的物品,例如食物、飲料、鮮花等,就不獲發還。
秘書處亦指,與選民登記的宣傳品如不具有呼籲支持某政黨或人士的效果,便不應被視為選舉相關活動,其開支亦應可獲發還。
在資本項目方面,現時任何價值一千元或以上,可用年限逾一年的設備或家具,議員如已獲發還開支,須於卸任時交還秘書處。秘書處則建議,將資本項目的價值下限由一千元提高至三千元或五千元,以及改變釐定這些設備價值的折舊方法。
除了資本項目的價值下限的修訂,會在下屆立法會開始生效外,其餘修訂如獲通過,會追溯至去年十月一日起生效。
扫一扫,关注大公网《晨读香江》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