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通過改善公司清盤制度條例草案

  大公網5月27日訊(記者許嘉信)立法會大會今日續會,三讀通過《2015年公司(清盤及雜項條文)(修訂)條例草案》。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陳家強表示,條例草案提出多項建議,旨在改進本港公司清盤制度,並使其更為現代化及更緊貼國際最新發展,給予投資者和債權人保障和信心,及有助提升香港的營商環境。

  陳家強在會上發言時指出,條例草案的政策目標,是要加強對債權人的保障、精簡清盤程序,和使清盤程序更完備健全。有效的公司清盤制度,可確保無力償債公司的餘下資產價值得以盡量保存,並以公平有序的方式把該等資產分發予公司的債權人,包括僱員、供應商、承辦商等。

  草案提出,法院有權將公司清盤開始前5年內訂立的「遜值交易」,不收取任何代價或價值明顯過低的交易作廢,確保公司資產不會在清盤前被不當售出或轉移,以保存可分發予債權人的資產。


扫一扫,关注大公网《晨读香江》公众号

责任编辑:史亚会 史亚会

热闻

  • 图片

大公出品

大公视觉

大公热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