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民族黨」擺街站或觸《社團條例》及《煽動罪》

香港民族黨召集人陳浩天向市民派宣傳「港獨」的單張

  大公網5月26日訊 被政府拒絕公司註冊的「香港民族黨」近日在全港六區公開擺街站「招兵買馬」,不僅高叫「民族自決,香港獨立」的口號,還大派宣揚港獨的單張。召集人陳浩天聲稱,該黨暫時未有推動「港獨」的實質行動,但未來會逐步公布。有法律界人士指,該黨的言行或已觸犯《社團條例》及《煽動罪》,如果再通過電腦或當街向公眾籌款,還可能涉及「不誠實使用電腦」及「非法籌款」罪,期望警方對違法行為嚴厲執法。

  本月22日,以前只是口講「港獨」的「香港民族黨」首次擺街站宣傳「香港獨立」。該黨當日下午於港九新界六個地點擺街站,當中包括上水、沙田和屯門,以及旺角和銅鑼灣兩個假日旺區。直至傍晚六時左右,所有成員於旺角集合宣傳並招攬新人,共有約20至30名成員派傳單,其間高叫「民族自決,香港獨立」的口號。

  陳浩天及發言人周浩輝兩人公開發言,大談「要推動香港獨立」。陳浩天毫不諱言地稱,該黨是「明目張膽上街、明刀明槍推動『香港獨立』」,更「預言」推動「港獨」的實質行動會在未來逐步公布。對於早前被政府公司註冊處以「政治原因」拒絕註冊,或會在籌款問題上引起法律爭議,該黨辯稱仍在申請公司註冊,又表明日後會向公眾籌款,且不擔心未能註冊成公司所引起的法律問題。

香港民族黨擺街站宣傳「港獨」

  另外,陳浩天等人所派的「港獨」單張作大量失實、夸張的陳述,有極力挑動兩地矛盾之嫌,如將本港的基建工程形容為「對香港人毫無用處和經濟裨益的工程建築」;又稱內地學生「搶佔香港教育資源」,使得「港人及其子女早成二等公民」;甚至語無倫次地說,內地專才的輸入,會使其憑空臆想的「香港民族」的生存空間逐步消亡。該黨昨日(24日)將單張上的內容通過Facebook發布,形容為「首輪宣傳」,更揚言要「將香港獨立的理念推廣至香港每一角落」。

  對於「香港民族黨」的行為,全國港澳研究會會員、香港中小型律師行協會創會會長陳曼琪接受《大公報》查詢時表示,根據《社團條例》第五F條,任何社團在被拒絕註冊后仍繼續運作,最高可被判監三個月;而針對該黨宣傳單張中的內容,根據《刑事罪行條例》第九條及第10條,任何人發表煽動文字或刊印、發布、分發、展示煽動刊物,引起憎恨中央政府或特區政府,或激起對其離叛,即屬觸犯《煽動罪》,初次定罪可被判監兩年,再犯可判三年。陳曼琪認為,「香港民族黨」的言行或已干犯《社團條例》及《煽動罪》,如再通過電腦或當街向公眾籌款,還可能涉及「不誠實使用電腦」及「非法籌款」罪。 

责任编辑:季冰 DN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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