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發局建議推動香港成為綠色金融及投資中心

  大公網5月24日訊(記者邵淑芬)金發局發表《發展香港成為區域綠色金融中心》報告,當中提出五項建議,如發行「綠色債券」及成立綠色金融諮詢委員會等,希望推動香港成為區內領先的綠色金融及投資中心。金發局主席史美倫於記者會上表示,中國內地以至全球各地未來對綠色金融需求極大,香港應立刻行動抓緊機會,勿失良機,否則其他城市會捷足先登,且影響香港離岸人民幣中心地位。

  史美倫表示,全球為符合實現低碳環境的承諾,每年須在綠色項目上投入數以十億美元的資金,現時中國在綠色金融方面佔有領導地位,在第十三個五年規劃中亦多次重點提及綠色金融,凡此種種皆標誌着香港擁有龐大的機遇。她指,發展蓬勃的綠色金融除了有助香港開拓債券和項目融資市場,更可以在增加就業機會和促進投資管理、衍生工具、保險、私募基金行業的發展等各方面帶來莫大裨益。

  報告就如何鞏固香港在綠色金融方面的領導地位提出五項建議,包括由受政府和公營機構管控的發行人發行基準「綠色債券」;成立綠色金融諮詢委員會或同類機構,以制定長遠工作重點及提供協助;舉辦有關綠色金融及投資的全球會議,以及一系列的座談會;借助大學和專業團體培育綠色金融人才,確保人才供應;以及為綠色金融項目和證券設立「綠色金融標籤計劃」,從而吸引新發行人和新投資者來港。

  至於上市方面,金發局建議本港為綠色金融設立第三板。身兼港交所董事的金發局成員范華達表示,不少公司已符合綠色金融準則,金發局很快會與港交所商討設立第三板。

  史美倫表示,最近有幾間全球大型銀行表明不會再投資於污染工業,挪威的主權基金亦表明不會投資於破壞環境的工業,若本港企業不跟隨綠色金融的相關原則,會被投資者拋棄。她續稱,財政司司長在2016-17年度財政預算案演詞中亦提及綠色金融,並表示政府會加強宣傳香港資本市場的優勢,凸顯香港發展綠色金融產品的條件。

  綠色金融泛指為可持續發展,低碳及能抵禦氣候變化的項目、產品及企業作出的資金籌集及投資行為。有關項目和目標包括清潔能源、污染管制、綠色建築、交通及基建、能源效益及可持續資源管理,以及環境服務如廢物管理及可持續發展的林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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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史亚会 史亚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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