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網5月24日訊(記者鄧滔) 內地男遊客苗春起去年10月中,在紅磡一家珠寶店被圍毆身亡,兩名旅行社職員胡彥南及劉洋,原被控一項 「誤殺 」罪,但死者的驗屍報告顯示,死因應為心臟病,故二人被改控 「普通襲擊」。而胡今在九龍城裁判法院被裁定兩項罪名表證成立。案件押後至6月7日作結案陳詞。
本案被告為本地男導遊胡彥南(44歲),他被控兩項「普通襲擊」罪。控罪指,被告涉嫌於2015年10月19日在九龍城民樂街20號至28號地下「蒂亞鑽有限公司」,與一名不知男子先後襲擊張麗霞及苗春起。
被告胡彥南自辯時稱,張麗霞當日曾向女領隊鄧海燕說「好在呢度係香港,如果黑龍江,我就直接打死你」,並表明不會購物。而他擔心事情「收唔到科」,影響其他團友購物,故拉了張出店外,而死者苗春起則尾隨他。
胡彥南又指,苗、張二人離開店後並沒有收歛,更與旁人有手腳碰撞。而當日因他感到張想踢他,故他才伸腳「嚇一嚇」二人。控方聞言,質疑被告在「生安白造」,惟他不同意,但則承認腳踢苗是不應該的行為。
案中另一被告劉洋(32歲)早前承認四項「普通襲擊」罪,並於本年二月被判入獄三個月。
关注大公网《晨读香江》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