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馮驊強調,候選人或其選舉開支代理人發布選舉廣告,必須申報選舉開支。大公報記者許嘉信/攝
大公網5月11日訊(記者龔學鳴)「佔中三子」之一的戴耀廷,早前倡議所謂「雷動計劃」,聲稱要召集一定數量的選民,在立法會選舉當日跟從指示投票予個別反對派候選人,以增加反對派勝算。選舉管理委員會主席馮驊表示,若有候選人或其選舉代理人以外的人士,作出意圖促使或阻礙某個候選人當選的行為,有機會違反選舉條例。
戴耀廷正計劃為「雷動計劃」設計手機應用程式,在9月4日立法會選舉當日用作收集反對派支持者的投票意向資料,並徵集大量選民擔任所謂「雷霆救兵」,必要時需要他們跟從指示進行「配票」,為個別支持度較低的反對派候選人「救亡」。
選管會主席馮驊昨日會見傳媒時,被問到「雷動計劃」透過收集數據來協助選民投票,是否違反選舉條例,他稱不會評論個別事件,但指出任何人以任何方式促使或阻礙任何候選人當選,這屬於選舉廣告,若這些行為是由候選人或其選舉開支代理人作出,必須申報選舉開支,而且不能超出開支上限,否則屬於違法;若是由其他人作出,則涉事人或會因為招致選舉開支而觸犯選舉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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