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網5月10日訊(記者馮瀚林)民建聯今日舉辦圓桌會議,基本法委員會委員陳弘毅表示,基本法在1990年制定,1997年生效,但沒有寫明2047年就會失效,「一部法律通過之後,而沒有條款寫明何時失效,就會繼續生效,直至它被修改及廢除為止。」如果基本法在2047年沒有修改或廢除,便可以繼續沿用基本法,所以沒有2047年大限這個問題。
陳弘毅又指出,基本法是建基於國家主權及高度自治這兩個原則,而基本法另一個重要的概念就是內地與特區政府雙贏的概念。「一國兩制」的設計是實現兩制之間互惠互利的雙贏安排,但要持續下去,取決於能否平衡國家主權與特區政府的高度自治。他續說,「一國兩制」不是理所當然,而是特殊安排,而「一國兩制」有利於香港。
至於「一國兩制」在2047年是否繼續沿用,陳弘毅認為,不排除這個可能性,如果運作理想的話,中央也會考慮是否延續「一國兩制」的安排。
對於本土、自決問題,陳弘毅認為,在「一國兩制」的框架下香港享有高度自治權,可以制定一些港人優先的政策。他續說,香港前途問題早於1984年已解決,國際亦承認香港是中國的一部分,大部分香港人亦承認自己是中國人。自治的概念亦足以容許香港管理香港事務,而自決亦沒有法理根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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