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之鋒等4人焚燒「一國兩制白皮書」阻差辦公表證成立

  

  左起:陳偉業(60歲)、黃浩銘(26歲)、黃之鋒(19 歲)、羅冠聰(22歲)/大公報記者 鄧滔 攝

  大公網5月6日訊(記者鄧滔)人民力量立法會議員陳偉業、社民連內務副主席黃浩銘、「香港眾志」主席羅冠聰及秘書長黃之鋒,涉嫌於前年六月抗議中央發表「一國兩制白皮書」遊行後,在中聯辦門外示威,並在焚燒「一國兩制白皮書」時阻差辦公。案件今日在東區裁判法院續審,裁判官裁定3項控罪表面成立,4名被告決定不出庭自辯。

  本案被告依次為黃浩銘(26歲)、陳偉業(60歲)、羅冠聰(22歲)、黃之鋒(19歲),陳偉業與黃之鋒各被控兩項「阻差辦公」罪,羅冠聰與黃浩銘則各被控一項「阻差辦公」罪。控罪指,四名被告涉嫌於2014年6月11日,在香港干諾道西160號中聯辦門外,分別阻撓兩名在正當執行職務的警務人員。

  裁判官今裁定3項控罪表證成立,但針對陳偉業的另一項控罪,即指陳於當日阻礙警長何國柱的控罪則表證不成立,獲法庭撤銷控罪。而4名被告均決定不出庭自辯。

责任编辑:史亚会 史亚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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