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被告今日在觀塘裁判法院被判囚六個月 大公報記者 鄧滔攝
大公網3月17日訊(記者 鄧滔) 裝修工人顧家豪(32歲),涉嫌於前年12月「佔領」示威活動期間,在網上煽惑他人到不同地方作出犯罪行為,他早前被裁定一項「有犯罪意圖取用電腦」及一項「煽惑犯涉及非法暴力」罪成。案件今日在觀塘裁判法院作判刑,被告被判囚半年。
裁判官判刑時引述感化官報告,指被告沒有因犯案而有深切反省,且煽惑他人犯襲警等罪行,一定會對社會安全做成某程度的負面影響,故認為案情嚴重,但考慮到辯方的求情,決定判被告監禁6個月。
辯方聞判指,希望法庭將本案的刑罰,與被告早前另一宗案件的刑期同期執行,但遭拒絕。
至於辯方求情時,呈上一封由被告妻子撰寫的求情信,指原定計劃於5月結婚,並已懷孕,又讚賞被告常任義工,有同情心。
案情指,被告涉嫌於前年12月3日,在facebook群組「看中國」張貼信息,煽動網民在同月24至26日期間,到通菜街潮聯小巴站、立法會及彌敦道,干犯襲警、管有攻擊性武器及刑事毀壞等罪行。
據資料顯示,被告於本周二(15日)因一宗「普通襲擊」案件,被判囚三個月。而他另涉及一宗賄選案,早前遭廉政公署起訴,並將於本年七月在區域法院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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