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水貨」涉藏武器 兩男子否認罪控

證人黃天成 大公報記者 黃洋港攝

  大公網3月17日訊(記者 鄧滔) 兩名懷疑在去年六月有份參與製造炸彈的「港獨」激進分子,涉嫌於同年三月在元朗參與以「反水貨」為名的示威活動期間,管有含有辣椒素的攻擊性武器。二人今日在屯門裁判法院各否認一項「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案件正式開審。

  控罪指,首被告陳耀成(無業,33歲)於2015年3月1日在元朗安寧路的公眾地方,無合法權利及合理辯解下,管有五樽含有辣椒碱、二氫辣椒素及異丙醇的液體混合劑。而次被告鄭偉成(地盤工人,29歲)則被控於同日在相關地點,無合法權利及無合理辯解下,管有一支相同的噴劑。

  控方今傳召,當日負責拘捕首被告的警員黃天成出庭作供。黃供稱,案發前因得知元朗有反水貨客行動,故被委派到元朗作人群管理。期間,他發現次被告,與身穿膠製盔甲的首被告陳耀成在元朗安寧路「四圍望」,認為他們形硛可疑,遂與同僚上前截查。

  黃續指,在搜查期間,同僚在被告陳耀成身上的黑色尼龍袋中,搜出五瓶含有啡色液體的噴樽及一把摺刀。而陳被查問時,曾承認該些液體為辣椒油,但被問及有關物品的用途時,則稱「無野講」,故他以「管有攻擊性武器」的罪名拘捕被告。

  辯方則質疑黃天成,指陳當日被查問時,不但承認該些啡色液體為辣椒油,更曾向他指出,該些辣椒油是用來食用,但黃不同意。

  案件今日下午再續。

责任编辑:曹家宁 DN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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