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酒噴智障童女教師獲准保釋

被告今日在高等法院獲准保釋候上訴

  大公網3月15日訊(記者 鄧滔) 前特殊學校女教師早前就向七名智障學童的臉部噴灑消毒酒精,被裁定11項「襲擊致兒童受傷」罪成,判監10個月,並遭裁判官拒絕其保釋申請,被告繼而向高等法院申請保釋,終獲法官批准。

  被告梁佩琪(47歲)今早向高等法院申請保釋等候上訴,獲法官批准她以2萬元現金保釋外出。保釋條件還包括,不得離港;需住在報稱地址;逢每周一、三及五,下午6時至9時到牛頭角警署報道;以及不得接觸控方證人。

  控罪指,被告在2013年9月至2014年7月期間,在羅氏信託學校的課室內,故意襲擊7名年齡介乎6至7歲的學童。

责任编辑:曹家宁 DN004

热闻

  • 图片

大公出品

大公视觉

大公热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