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被告顧家豪今日在屯門裁判法院被判監3個月 大公報記者 鄧滔攝
大公網3月15日訊(記者 鄧滔) 裝修工人顧家豪(32歲)涉嫌於去年3月1日,元朗發生以「反水貨客」為名的示威活動當日,在大橋村襲擊一名中年男子,他早前被裁定一項「普通襲擊」罪成。案件今日在屯門裁判法院作判刑。
暫委裁判官何麗明判刑時引述感化官報告,指被告曾經因藏毒及偷竊被判罰,但被告並沒有真惜機會改過,更於履行感化令期間,不服從感化官的指示。
何麗明續指,案中從不爭議的事實是被告確曾出手打人,證據確鑿。而根據事主口供,當日與被告的朋友只是有身體接觸,被告即稱「得啦!等我打佢!」,遂遭被告及其友人毆打。何麗明強調,法庭不會姑息任何隨意施行武力的人,且考慮到被告夥同其他人犯案,及有定罪紀錄,故需要加刑,決定判處被告即時監禁3個月。
辯方聞判,即為被告申請保釋候上訴,但遭裁判官拒絕。
被告另涉及一宗在「佔領」示威活動期間發生的案件,並會於本月17日在觀塘裁判法院面對判刑。有關案件的控罪指,被告涉嫌於2014年12月3日,在facebook群組「看中國」張貼信息,煽動網民在同月24至26日期間,到通菜街潮聯小巴站、立法會及彌敦道,干犯襲警、管有攻擊性武器及刑事毀壞等罪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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