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障人士服務中心職員獲撤控改自簽守行為

  大公網3月11日訊(記者葉漢亮)黃大仙一間智障人士服務中心兩名女職員,被控去年2月涉嫌襲擊一名智障女學員,案件今日在觀塘裁判法院提堂。兩名被告獲撤銷控罪,自簽擔保守行為兩年。

  兩名被告分別為26歲楊麗芬、46歲黃玉蓮。案情指去年2月10日,兩名被告在宿舍照顧一名中度智障學員期間,因為學員拒絕進食晚餐,強行令學員張口進食,導致面部出現瘀傷。

  主任裁判官觀看傷者相片後,認為傷勢輕微,被告只是一心為病人好。在裁判官提議下,控方撤銷控罪。兩名被告准許以自簽2000元,擔保守行為兩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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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孟展 DN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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