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被告曾卓謙今日被裁定一項「普通襲擊」罪表證成立 大公報記者 鄧滔
大公網3月7日訊(記者 鄧滔) 男子曾卓謙(38歲)涉嫌於去年1月10日,特首梁振英在沙田馬場,出席馬會130周年紀念盃賽的慶祝活動期間,向梁的方向掟雞蛋,他雖未有掟中梁振英,但就擊中一名馬會女職員。被告今日在沙田裁判法院否認一項「普通襲擊」罪,控方傳召多名證人出庭作供。裁判官接納控方證據,裁定被告表證成立,並將案件押後至3月24日作裁決。
事主曾筱貽供稱,她當日負責帶頒獎嘉賓前往頒獎台,當中包括特首梁振英及馬會主席,但前往頒獎台途中,她突然感到右頰有痛楚,令她一度「標眼水」,但因現場有很多觀眾在觀看,故她繼續前行。她續指,因該物件質感較硬,故起初以為是類似高爾夫球的物件。
曾筱貽又指,同事於事後曾告訴她有人在場掟蛋,提醒她小心。而她就在帶領特首離開會場後,向上司及保安報告有關事件,又於治理傷勢期間,發現自己面部有微絲血管爆裂。不過,曾在接受辯方盤問時,則承認看不到何人向她投擲物件。
案發時有份制服被告的保安員曾家渭則表示,當日曾看到被告兩度擲物,形容該物件是啡灰色。而在被告第一次動手時,他曾作出喝止,並隨即撲上去制服被告,惟他承認看不到被告有否掟中事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