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國珊襲擊案被裁定罪名不成立

方國珊今日在觀塘裁判法院,被裁定罪名不成立 大公報記者 鄧滔攝

  大公網2月22日訊(記者 鄧滔) 立法會新界東補選候選人方國珊涉嫌於前年7月期間,在將軍澳峻瀅襲擊立法會議員葛珮帆,被控一項「普通襲擊」。案件今日在觀塘裁判法院作結案陳詞,裁判官蘇文隆聽取雙方理據後,相信被告沒有襲擊意圖,故裁定被告罪名不成立。

  本案被告為西貢區議員方國珊(49歲),她早前否認一項「普通襲擊」罪。案情指,立法會議員葛珮帆在2014年7月3日,到將軍澳私人屋苑峻瀅視察蚊患,期間被告到場,要求葛於翌日的立法會財委會中,反對撥款擴建將軍澳堆填區,混亂之間有肢體碰撞,警方其後到場分隔兩人。

  方國珊在庭外表示,感謝法庭還她一個清白,又指日後會更加小心及克制。

  除方國珊外,新界東補選候選人還有民建聯周浩鼎、民主黨楊岳橋、本土民主前線梁天琦、新思維黃成智、報稱獨立的劉志成及梁思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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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曹家宁 DN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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