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聯會兩年接逾百借貸騙案 吳太哭訴中介謀財害命

工聯會立法會議員麥美娟(右)促請政府全面檢討《放債人條例》。大公報何進昇攝

  大公網2月5日訊 (記者何進昇)借貸騙案時有發生,工聯會2014年至今年一月,接獲約170宗借貸騙案,涉及金額高達2.59億元,被濫收中介費高達8682萬。有市民被中介公司騙取150萬元顧問費後自殺,留下遺孀和一對子女,促請政府全面檢討《放債人條例》,擴大規管中介及借貸公司的範圍。

  約170宗借貸騙案中,受害人年齡介乎20歲至80歲,其中54歲、經營印刷公司的吳先生,去年12月28日在香港仔的廠房吊頸自殺,並留下遺書:「對不起!你們給我好好照顧老媽子吧。我因借錢被一公司騙去150萬元,我也知自己如(愚)蠢,無法面對,對不起了。」留下遺孀和一對子女,並揭發吳先生原來在去年10月向財務公司借貸150萬,分12期還款,首11期每期還利息已達3.75萬元,年利率高達30%。

吳太(左)相信丈夫「不到絕路都不會借錢」。大公報何進昇攝

  吳太同時找到另一張懷疑是中介公司開出的收據,顯示中介公司向其丈夫收取150萬元顧問費,「如果唔係被人呃,點會借150萬要給150萬」,現已交由警方處理。吳太表示,丈夫性格單純,而且不會向家人訴說心事,因為不想令家人擔心,通常是「報喜不報憂」,相信丈夫「不到絕路都不會借錢」。她稱,現時間中會收到不明來電聲稱找吳先生,但未有理會。現時18歲女兒將會考大學,需要補習費,打算自己賺錢,不打算領取綜援。

  工聯會立法會議員麥美娟指,吳先生生前被誘騙將他與母親聯名擁有的私人物業作貸款抵押,但因一般聯名物業進行按揭需要業權共有人簽署協議,但個案中,中介公司教唆吳先生分契,進行單方面二按,當吳先生無力還款,財務公司就可以經法庭取去吳先生的業權,意味財務公司可能迫使物業另一分權人賣樓,從中獲利。

  她促請政府全面檢討《放債人條例》,擴大規管中介及借貸公司的範圍,建議新一份財政預算案考慮向理債及輔導服務機構提供財政支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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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寻 DN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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