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網2月3日訊 (記者鄧滔)一名裝修工人涉嫌於前年12月「佔領」示威活動期間,在網上煽惑他人到不同地方作出犯罪行為,被控兩項「有犯罪意圖取用電腦」及「煽惑犯涉及非法日暴力的罪行」,共四項罪名。案件今日在觀塘裁判法院開審,被告被裁定表證成立,押後至下月3日裁決。
本案被告為裝修工人顧家豪(32歲),他早前否認所有控罪。案情指,被告涉嫌於前年12月3日,在facebook群組「看中國」張貼信息,煽動網民在同月24至26日期間,到通菜街潮聯小巴站、立法會及彌敦道,干犯襲警、管有攻擊性武器及刑事毀壞等罪行。其後,他被一名看到留言的網民舉報。而被告在警誡下,承認因貪玩而轉載訊息,並沒有其他意圖。
舉報人王俊華今在庭上供稱,2014年12月4日吃早餐時看到有關內容被轉載,認為該內容是要組織非法集結活動,而他擔心在潮聯小巴站及立法會的警員可能遭受襲擊,故將留言截圖及報警。王強調,自己不認識被告,亦不屬任何政黨。
至於辯方則指出,被告在未經細讀的情況下,將有關留言轉載至其他地方,稱被告純粹貪玩及想「呃like」。
裁判官接納有關證據,裁定被告表證成立,並將案件押後至3月3日裁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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