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網2月2日訊 (記者鄧滔)黃大仙環鳳街一間車房去年四月發生大爆炸,造成三死九傷,車房男技工除了被控3項「誤殺」罪外,今日在東區裁判法院另被勞工處及機電署控以兩項罪名。被告暫毋須答辯。案件押後至8月初再訊,被告以原有條件保釋。
本案被告為報稱無業的黎駿豪(33歲),他早前被控以3項「誤殺」罪,惟勞工處及機電署今日另控以他,一項「非有能力的人,卻進行氣體喉管或有關氣體喉管的工程」及一項「故意作出任何相當可能危及受僱人本人或他人的事情」。案情指,被告涉嫌在去年4月26日維修的士期間,因嚴重疏忽,導致三人死亡。
控方透露,被告的3宗「誤殺」罪案件將轉介至高等法院處理,故要求等待誤殺案的審訊完結後再處理。裁判官聞言,將案件押後至8月2日,以等待原訟庭的案件進度,並批准被告以原有條件保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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