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被告今日出庭應訊 大公報記者鄧滔/攝
大公網1月19日訊(記者鄧滔)一名學生涉嫌於2014年12月「佔領」示威活動期間,向警員投擲石頭,被控一項「襲擊在正當執行職務之警務人員」。案件今日在東區裁判法院開審,控方傳召三名涉事警員作供。其中一名警員指,被告曾在警戒下說: 「對唔住,一時衝動,無估到後果係咁嚴重」。案件明日續審。
本案被告為報稱學生的梁景順(19歲),他早前否認一項「襲擊在正當執行職務之警務人員」罪。案情指,被告涉嫌於2014年12月1日,在金鐘添馬公園內,向警員劉庭威投擲一塊兩吋的石頭。
受襲警員劉庭威供稱,案發當日他負責拍攝示威現場的工作,但突然感到有一塊硬物擊中他頭盔上的護目鏡,遂看到同僚李智添從後方衝上前,試圖捉住被告。他見狀,隨即上前協助拘捕,惟被告不斷爭扎,導致他的眼鏡及拍攝器材受損。
負責作出拘捕的警員李智添表示,當日約40名示威人士將他與警員劉庭威包圍,不時作出指罵,更有部份示威者向他們投擲物品。期間,他發現左前方,身穿黑色長衫及長褲的被告,用右手投出一塊約兩吋的石頭並擊中劉的頭盔,故上前作出拘捕,並於無意間捉到被告的頸部,將其制伏。
李續指,被告曾在警戒下說: 「對唔住,一時衝動,無估到後果係咁嚴重」。辯方則質疑李當日根本看不到被告擲石,但因他拘捕不了其他擲物品的人士,故選擇拘捕被告。李聞言表示:「不同意」。
至於有份協助制伏被告的沙展張來達指,案發時看到被告與警員劉庭威在地上糾纏,故上前用警棍將被告制伏。其後,他與劉將被告帶到觀塘警署錄取口供,並於期間提醒被告應有的權利,且多次詢問他是否需要看醫生。惟被告表示「毋需要」。
案件明日續審,屆時被告會決定是否出庭自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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