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案件今早在東區裁判法院提訊。 大公報記者 鄧滔攝
大公網12月24日訊(記者 鄧滔) 「港獨」激進分子涉嫌製造炸彈案,五名被告被警方控以一項 「串謀導致爆炸或製造 、存有炸藥意圖危害生命或財產」罪名。案件今早在東區裁判法院提訊,但因辯方需處理文件,故裁判官將案件押後至1月22日再提訊。期間,第四被告胡啟賦及第五被告文廷洛准以原有條件保釋,而其餘被告則繼續還柙候訊。
本案五名被告依次為,無業漢陳耀成(34歲)、地盤工人鄭偉成(29歲)、電腦技術員彭艾烈(21歲)、 無業漢胡啟賦(21歲),及無業漢文廷洛(24歲)。控罪指,各人於本年5月27日至6月14日,在西貢蠔涌亞視舊廠房,非法及惡意製造爆炸品,串謀藉爆炸品導致爆炸,該爆炸性質相當可能會危害生命或對財產造成嚴重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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