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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8月24日上午,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分组审议《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附件一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的产生办法修正案(草案)》,《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附件二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的产生办法和表决程序修正案(草案)》,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草案。图为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委员会副主任梁爱诗在分组会上发言。中国人大网 李杰摄
开创三个“第一” 七月一日,香港政权交接仪式那天,粱爱诗几乎在几妙钟之内在港获得三个第一,第一位华人、第一位女人、第一位在过去港英政府中从未担任过任何公职的非港府官员,正式出任特区政府非常重要的职务--律政司司长。 不只是三个“第一”,确切地说,更是三个“唯一”;迄今为止,粱爱诗的这三个“第一”,在律政司岗位上仍然是三个“唯一”。 港岛金钟太古广场旁,律政司大楼四楼走廊上,挂着历任律政司的头像,与香港回归前的历任港督一样,他们都是清一色高鼻粱、蓝眼睛、男性的英国人;英女王似乎认为,正象英国妇女不可能担任港督一样,英国妇女也不可能担任香港律政司,更何况华人和香港女人。 粱爱诗这三个“第一”或“唯一”,随着殖民统治者的远去,结束了律政司无华人无女人历史,结束了1917年英国人颁布《英皇制诰》、《皇室训令》统治香港及其律政、律政司的历史,结束了律政司只用英国人、只讲英语、只用英文的历史。 粱爱诗这个响亮名字与其三个“第一”或“唯一”,由此真是具有重要的历史意义和鲜明的现实意义。她代表着一个历史的终结,开始书写着特区政府律政司新的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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