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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6月26日上午,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举行分组会议,审议保守国家秘密法修订草案和拟提请表决的事项。图为列席会议的全国人大常委会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委员副主任梁爱诗在分组会上发言。
2007.3.9出席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的梁爱诗(左)、范徐丽泰等香港代表,三月九日在驻地北京饭店参加分组会,审议物权法草案与企业所得税法草案。中新社发 毛建军 摄 梁爱诗是香港特区政府首任律政司司长,也是香港历史上第一位华人和女性律政司司长。 梁爱诗1939年出生于香港。她的外公黄冷观是广东中山人,与孙中山一起参加革命,后被清政府捉住,本来要杀头,因为太公是著名秀才,外号菊花诗人,康有为因此力保黄冷观,说:“大德之人,不可使其无后。”外公因此被释放,去了香港,办了一份报纸《大光报》,后又创办中华中学。 她的爷爷做酿酒和成药生意,是港岛区著名药房梁国英药房的创办人。四舅父黄祖芬在日本攻占香港时,步行去广州,投奔八路军,在对日作战中战死沙场。五舅父是当今著名画家黄苗子。 梁爱诗于1968年成为香港执业律师,当时香港约有190名律师,女律师仅16名。 梁爱诗在香港被公认为“一个好人”,富有同情心,在法律界和政界,私德和声誉极佳。在她出任律政司司长之际,一些法律界人士曾担心她缺乏刑事检控经验,公共行政管理经验也不太多,对律政署认识不足。但也有不少法律界人士,对她的专业才能和人格相当有信心,她工作努力,为人正直,外表举止和善,个性并不柔弱,既没有官僚架子,也没有官威霸气,政治观点相当开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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