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图:阿里巴巴首席执行官陆兆禧证实,阿里决定不在香港上市/资料图片
坚持以“合伙人”制度上市的阿里巴巴,在港府“企硬”维持“同股同权”的原则下,扰攘多时的来港上市计划暂告一段落,集团首席执行官陆兆禧首度开腔证实,决定不在香港上市,为这场上市风波画上句号!\本报记者 李洁仪 郭文翰
陆兆禧在杭州总部接受《路透社》访问时表示,公司已决定不在香港上市,直言香港当局需要时间来研究“合伙人”制度这个新兴企业的治理架构。
对于阿里巴巴证实不在本港上市,令港交所失去这只千亿新股。港交所发言人只回应说,不作任何评论。
从无挑战港游戏规则
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陈家强日前在立法会明确表示,并无计划就新股上市采取不同股权的建议展开公众咨询。港府的说法,摆明坚拒为采用合伙人制度的阿里巴巴“开绿灯”,陆兆禧翌日即以“决定不在港上市”来回应港府。
阿里巴巴集团发言人回应表示,阿里一直欢迎讨论“合伙人制度”这一机制创新,强调并没有递交任何正式申请,而且没有要求A、B双重股权结构,重申没有挑战香港市场所奉行的“同股同权”标准。
发言人炮轰,质疑市场并无认真倾听阿里巴巴的真实需求前提下,就对不存在的事实和传言进行讨论,并由此得出“结论”,因此阿里巴巴集团表示遗憾,并作出放弃在港上市的决定。
陆兆禧明言,集团尚未决定在任何其他交易所上市,包括美国的纽约证交所。
不过,阿里巴巴要在美国上市仍有一定难度,因为美国只有AB股制,同样没有合伙人制度的先例,超出当地原有的监管框架。
阿里巴巴一直坚持以“合伙人”制度上市,强调这项制度是让公司业务核心管理者,拥有较大的战略决策权,减少资本市场短期波动带来的影响,确保客户、公司及所有股东的长期利益。
冀称霸全球网路销售
股东兼云锋基金创办人之一虞锋日前认为,阿里巴巴可成为本港发展重大契机,建议举行公听会,先让阿里说清楚要求,直言香港不宜太早否定。
正如集团主席马云早前在发给员工的电邮扬言,阿里巴巴“不在乎在哪里上市,但我们在乎我们上市的地方,必须支持这种开放、创新、承担责任和推崇长期发展的文化”。
虽然阿里巴巴排除了在本港上市,最终落户哪个资本市场仍然待定,但集团对业务发展雄心勃勃,誓要击败沃尔玛(WalMart),成为全球第一大零售销售网络。
陆兆禧表示,预计从2012年起的3至4年内,阿里巴巴交易平台的成交额将增近两倍,至3万亿元人民币,期望最终超越全球“一哥”沃尔玛,跻身全球第一大零售销售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