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有报道指华润集团全资子公司“盛世公司”以非法手段把合资公司持有的土地转到华润集团另一间子公司。对此,华润集团昨日发出澄清声明,表示关注到多个媒体对华润集团刊载有些不实报道,为正视听,故有需要作出回应。
声明中指出,盛世公司于2008年与Belgravia Properties签署《合资经营海南海韵酒店开发有限公司合同》。盛世公司以131.81亩土地投入合资公司“海南海韵酒店开发”,以共同开发石梅湾旅游度假区28号地块酒店项目。
然而,Belgravia Properties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屡次违约,所以盛世公司根据合同约定,于2009年9月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提交仲裁申请书,请求收回盛世公司投入到合资公司的土地。仲裁委员会于2011年1月裁定Belgravia Properties须把盛世公司投入的131.81亩土地,转让给盛世公司指定的公司。
由于Belgravia Properties不服裁决,遂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撤销仲裁裁决的诉讼。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于2012年10月作出终审裁定,驳回Belgravia Properties的撤销仲裁裁定的申请。
华润集团澄清,盛世公司员工从未如报道所指,窃取合资公司的公章;而合资公司将土地过户到“海南华润石梅湾旅游开发”,仍依法履行裁决书的裁决,是受法律保护的合法行为。而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亦维持该仲裁裁决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