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轮定向降准覆盖县域的银行系统,次轮则以信贷导向为引导,有更广阔的地域覆盖面。如银行去年的新增贷款中至少五成导向三农项目或小微企业,或去年底贷款馀额中至少三成导向上述对象,则可获降准0.5个百分点。
按此条件估计约八成或以上的非县域农村商业及合作银行,和约三分二的城市商业银行可获益,大大扩阔了覆盖面。对释出的资金有各种估算,由500至1000亿元人民币不等。
从金额来看不算很多,但受惠者可谓佔了中小银行的很大部分。因此,两轮都是支持中小银行的动作,其主要客户即中小企业及农村借贷者亦将受益。
从方向性看定向降准确是合理的政策,然而这也带来了道德风险及金融机构政策化的问题,与市场化改革取向未必相符。
首先,农村及小微企业信贷风险较高,更应按市场规律办事,严控借贷者质素及债务资产风险,不能单以融资难为由便要给予支持。
几年前的一轮滥贷潮,令经济的槓桿化比率大升,后果之一是造就了大批小企业的出生及城乡项目的上马,当中鱼龙混杂良莠不齐,到收紧期间自会有一批要倒闭、下马。此乃市场机制的汰弱留强功能,绝不可以行政手段逆之,否则隻会让弱者苟延残喘,拖延经济效益的提升。
同样地,定向降准也会支持了一些质劣的中小银行,使其有更多资金可用,暂避关门命运苟延残喘。官方的标准也会有引导滥贷的倾向:隻要导向对头则不理风险水平放贷,自会引緻银行资产质素下降。
因此,为防错误支持劣质的项目、小企业及小银行,当局应在定向降准的同时,出台大规模质素检查,从小银行的资产负债表查起,据此整顿小银行体系。
质素差自然不得降准,且还要作出恰当处理。由此亦可清理借贷者,质劣者不得借贷而要整顿。
此外,中央顶住减息的要求乃明智之举。若允减息不单会传递错误讯息,与去槓桿化及适度收紧货币政策的大方向不符,还会违背利率市场化改革原则。
目前官方实际上隻控制存息,但存息若放开隻会升不会跌,故减息之举是进一步扭曲市场,与改革方向背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