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0年4月4日,全国人大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5年前的同一天,英国女王在香港 归还中国法案上签字。
1984年12月1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和英国经过多年谈判后,签署《联合声明》,解决了香港主权归属问题。 其中《声明》第三段第12条表明,中华人民共和国将以基本法确立香港为特别行政区,并按照一国两制方针,保持资本主义 制度50年不变。
在英国女王签署将香港归还中国法案3个月后,根据《联合声明》,香港基本法起草委员会于1985年7月1日正 式成立,由各方面知名人士和专家共59人组成,其中香港委员23人,包括霍英东、李嘉诚、包玉刚、金庸在内,囊括了大 律师、实业家、金融家、知识分子等各界精英。
大陆委员多为顶尖的法律专家与社会学家,都是些大名鼎鼎的人物:钱伟长、胡绳、荣毅仁、许崇德、费孝通、雷洁 琼、萧蔚云等。
金庸曾怕牺牲事业
参加基本法起草的香港委员中,除了左派人士及金庸这样号称中立的报人,还有后来成为香港著名反对派的司徒华、 李柱铭。
“当时新华社香港分社社长来找我,说中央希望我参与基本法制定,还要邀请我做政协委员。”金庸接受本报采访时 回忆,当时他答复说,如果做了基本法委员的话,就可能要损害到明报的中立性,“香港人对我很好,为香港人服务是应该的 ,但考虑到整个事业,身家财产就要全部垮掉,我就没这么伟大,我当时拒绝了,我不要牺牲我的事业。”对方离开时并没有 把话说死,而是跟金庸说,下次再谈。后来他又来找金庸,向金庸保证他可以继续批评共产党。“他跟我说,你不用牺牲什么 ,只要好好制定基本法,为香港服务就行了。你要批评中共,你就继续批评好了。你要骂江青,就继续骂好了。”金庸回忆说 。
金庸后来同意加入基本法起草委员会,“当时做基本法委员,我们只是为香港做事。”他说。
起草委员会分5个小组,金庸在第三个组———关于政治体制的。他担任香港方面的组长,大陆方面组长是北京大学 法律系的系主任萧蔚云教授。该小组负责研究,香港回归中国之后的政制体制问题,“我们就设计,行政长官如何产生,行政 意见和立法局意见不统一时,如何解决等等问题。”
政体小组风雨不断
在起草过程中,委员们对一些议题发生过很多争执,“特别是有关香港政制发展方面,一些委员认为应采用循序渐进 的方式,但另一些委员则认为要一步到位,特区行政长官和立法会的产生要尽快实施普选。”时任起草委员的谭耀宗告诉本报 记者,在5个小组中,政治体制这个小组是风雨不断,争论相当激烈。
“我很荣幸被委任为基本法起草委员会的委员,当时我35岁,是最年轻的一位。当时我是香港工会联合会的副理事 长,是委员会内惟一的劳工基层代表。”谭耀宗说。他现任香港立法会议员、香港左派大党“民建联”主席。
金庸回忆,他们这个小组里面,有一个姓查的本家,是他的长辈,当时与他共同拟定了一个方案,叫双查方案。“这 在当时引起了很大的争议。当时香港很多舆论领袖,都是英美毕业的,在香港媒体上,他们的观点就是大谈英美的民主方式, 美国国会通过一个议案,总统也签字了,但如果最高法院认为,这个决议违反宪法,那就可以否定它。”“但中国的情况是不 一样的。”金庸的意见是,香港不是独立国家,它是中国的一部分,永远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所以不能跟英美去比。因为基 本法首先就申明,香港基本法是要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
“中国宪法规定香港采取什么办法,就得采取什么办法。我们香港的制度必须得中国批准呢,所以,最后基本法是全 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的,如果人大不通过,基本法是不能成立的。”金庸说。
既定条文又被推翻当时不光香港的舆论在争议,起草委员会的内部,李柱铭、司徒华等代表也是强烈要求双普选,想 香港一收回来,马上行政长官和立法局委员都要自己选,一人一票直接选举。
“小组内的‘英美派’就要求回归后实行民主制度,这不可能。英国在香港当年是行政主导,我们也搞行政主导。当 年邓小平在公开场合讲得很温和,说香港实行三权分立是不适宜的。在和我们讲的时候,是很坚定,绝对不可以。”金庸说, 全世界算算其实也只有美国是三权分立,英国都是国会说了算。
后经4年多反复咨询和讨论,委员们接受用“时间表”的方式发展香港的民主,并在香港回归后10年时进行政制检 讨。
“1989年以后,英国对中国形势作了错误判断,以为中国会变色,共产党会下台,对华政策也发生了改变:从有 商量有合作变为搞对抗,好多事情采取单方面行动。”在香港回归10周年时,原国务院港澳办主任、起草委员会副秘书长鲁 平在接受媒体采访时透露,从1989年到1990年4月全国人大正式通过香港基本法期间,香港经历了回归前的最大危机 。
当时香港有些人受西方歪曲宣传的影响,也跟着变,原来大家都同意的一些基本法条文,又被一些香港委员推翻了。 香港问题形势急转直下,不但英国对华态度从合作转为对抗,香港内部也人心涣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