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判如期进行后,焦点还是围绕着对已回籍守制的云南巡抚岑毓英的处理。威妥玛相信,幕后必有大老虎主使,甚或母老虎也未可知。“现在滇案所办不实,如止办野人,我不答应;如止办李珍国及吴同知等(吴启亮,作者注),我不答应;如止办岑抚台,我亦不答应。”如此,他的矛头已是直指总理衙门和慈禧太后了。李鸿章表示,仅仅出于怀疑和无根据的指控,无权把岑毓英等云南当地官员解往北京。作为中国政府,没有理由不相信专程赴滇调查的钦差报告。既然威妥玛坚持要将岑毓英等人提京审问,请书面提出犯罪证据。
此时的赫德,与威妥玛的矛盾愈演愈烈,“威使因新关近事,颇与龃龉,此来未得晤谈”,“有信与威,亦未见覆,二十余年交情忽尔反面,殊不可解。”两人话也不说,信也不回,关系已然恶化。因此,尽管赫德越来越觉得威妥玛的偏激态度非常危险,有可能将两国拖入战争的深渊,他却力不从心!因为他已不能再充当中英之间的“调停者”,而只能充当李鸿章的外交顾问了。
到底是赫德,他又有了新的想法,能不能促成英国政府,派一个特别使团过来,代替威妥玛?说干就干,他致电身在伦敦的金登干,让他推动报纸建议和鼓吹派特别使团来华进行中英滇案交涉。考虑到英国人对中国实在太不了解,所有一切都受威妥玛摆布,赫德亲自动笔,用化名起草了一些报道客观真相的电讯稿,让金登干在英国找报纸发表,试图通过舆情影响政界。
金登干立刻回复赫德,想法很好,可能不大。确实,英国人最关心发生在欧洲家门口的事,“对战争的忧虑和准备仅限于中国的报纸。英国报界一般对于中国形势无知、毫不关心、沉默、不为所动,完全埋头于土耳其问题。” 要么就是另一个极端,“报纸上充斥着来自中国的耸人听闻的电讯”。
赫德一心要在英国国内造出对威妥玛不利的舆论。也真亏了他想得出来,不登就不登,干脆,由海关自己出钱,在伦敦办一份报纸得了!可是新办一份报纸耗时太长,为此,金登干特地去拜访了老朋友——《泰晤士报》记者威廉·霍华德·拉塞尔(William Howard Russell)。作为当时世界上最出名的记者,拉塞尔先生神通广大,何况他的儿子便是由伦敦办事处录取到中国海关工作的。
巧合的是,这时正好有一家名为《联合公务报》的周报在托拉塞尔兜售。机不可失,金登干急忙致信赫德请示:“要资助一家报纸,即便可能,每年的开销也得成千上万,……但拉塞尔先生现在的建议不同。他愿意当报纸名义上的业主,而不必透露该报是中国政府的机关报。我觉得《联合公务报》的名称不合适,他说可加上一个恰当的名称——如《东方实录》之类。他保证能把报纸办成中国和其他东方问题的权威。……我觉得,如果您愿意办一份由您支配的报纸,那么,失去这个机会您会感到可惜的。”
赫德当然愿意办一份由他支配的报纸,不久,金登干根据赫德的指令,花了2000英镑买下该周报。不过,变化比计划快,没等那些宣传报道发挥作用,中英谈判便取得了突飞猛进的发展。由于清廷历来如此的习惯性退让,威妥玛顺势“转请本国结案,不必再说将岑毓英提京”。因缺乏相关的史料,具体的谈判进程已经无从得知。我们所能了解的,是“李鸿章不断就威妥玛所要求各节同赫德相商”, 他在“口岸”免厘及增开口岸两个问题上进行了较多的争辩,使英国没能如愿以偿。
1876年9月13日,烟台东海关税务司公署。从同治谈到光绪,随着李鸿章与威妥玛分别在中英文各四份的文本上画押,这场旷日持久的滇案交涉终于到了落幕的时刻。在《烟台条约》所有各项条款中,除“昭雪滇案”,给英赔付“恤款”20万两和派使臣赴英“谢罪”外,还规定:英国如派探路队从北京经甘肃、青海赴西藏,或经四川入藏,或由印度来藏,总理衙门应根据情况发给护照,或令西藏地方当局派员照料。中国西南的大门到底还是被英国人打开了,马嘉理可谓死得其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