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2年4月15日,董浩云心脏病发在香港去世。直到生命尽头,他都持有台湾身份证。
董浩云去世后,董建华全面掌管董氏“航运帝国”。他虽着力改善财务状况,但负债率仍居高不下。1984年,东方海外负债已超过90亿港元,仅向债权人支付贷款利息,就耗资5.61亿港元,是年度净利润的3.3倍。也正是从这一年开始,因运费上涨、业务下降、经济疲软等因素,全球航运业进入衰退期,高速扩张的东方海外因抵押货轮贬值资不抵债。
到了1985年,东方海外赤字接近25亿港元,濒临破产。讽刺的是,这时董氏旗下全部船只达到150艘,终于超越包玉刚,位居全球第二。然而,包玉刚早已“弃舟登陆”,安全上岸了。
此前数年的大举扩张严重透支了东方海外的财力,航运业大萧条进一步触发了债权人的疯狂追讨。遍布全球50多个国家的200多位债权人不断向董建华催债,令其焦头烂额。
火上浇油的是,东方海外向日本造船厂订造的24艘新船因无力支付而面临巨额赔偿。
为了免于破产清盘,董建华开始了艰难的谈判。他多方奔走,以小额赔偿为代价换取日本船厂取消12艘新船订单,然后从中国银行、汇丰银行等12家债权银行筹集到2.4亿美元贷款,用于支付剩下12艘新船订单。此间,董浩云又得霍英东出手相助,使东方海外支撑到重组阶段。
经营货柜油轮
1987年,董建华掀开了艰难的债务重组。
第一步,将旗下散装货轮与货柜油轮业务分开,前者由金山轮船公司经营,后者注入一家新公司东方海外国际有限公司。“东方海外国际”股权分为两部分,霍英东注资1亿美元,获得35%股权,剩余65%的股权由东方海外持有。在股本结构上实现清晰化。
第二步,东方海外的200余家债权人通过债转股的方式获得东方海外67%的股权。其中52%的股权连同董氏家族持有的东方海外23%股权注入董氏控股基金,以便将来董氏家族清偿债务、赎回股权。原东方海外除了董氏家族以外的股东所持股权被稀释到10%。
此后,董建华剥除非核心资产,将东方海外业务重心集中于货柜运输领域,而散装轮船业务划拨到金山轮船公司。
随着航运业缓慢复苏,负债累累的东方海外逐渐实现盈利。后来,东方海外国际取代母公司东方海外在香港上市,董氏家族通过向债权人赎回股权,重新夺得东方海外国际的控制权。
发人深省的是,董浩云生前最为得意的福纳斯公司,被董建华毅然打包出售,而几年前,正是收购这家公司,伤了董氏家族的元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