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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香港廉政公署的经验与启示

7月1日,香港权力交接,无论新任特首梁振英,还是卸任的曾荫权,都面临着信任危机,信任他们的民众不超过五成。于是,总督麦理浩设立了一个“总督特派廉政专员公署”,独立于警察机构,专司反腐败。

  香港是举世闻名的金融自由港,法治之于金融而言,就像空气之于生命一样,没有法治原则与契约精神,金融就会沦为投机与诈骗。佳宁案历时17年,耗资2亿港元,代价不可谓不小,但是换来的是人们对秩序与正义的信任。

  廉政公署一只眼睛盯着政府,另一眼睛盯着市场,还有第三只眼睛盯着自己,那就是对良知与法治的坚持。廉政公署虽然是特首的派出机构,但是最高行政长官也在廉署的调查范围之内,廉署的权力来自于法律,而不是长官,廉署对最高行政长官这个机构或者职位负责,而不是听命于某个长官个人。

  2012年进入廉政公署调查视野的不仅有政府高官,还有地产界大佬,一度为港人所诟病的“地产霸权”所熔铸的权力与资本之链或被廉署砍削。现代社会中,无论权力还是资本都可能恶性膨胀而吞噬秩序与正义,只有将二者关进法治的笼子里面,才会有稳定与和谐。香港走向廉政的经验证明:廉能政府的创建与管辖地域的规模没有必然联系,关键在于有没有法治精神和限权的制度。

  (作者为国际关系史博士,本文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

  • 责任编辑:陈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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