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太爷的“私人”小武装——团练,也是临时工
有长随听命跑腿,办理杂务,有师爷出谋划策,专业咨询,是不是就能安心做官了?放在大清朝全盛时期或许可以,到了道光、咸丰年,外有洋人入侵,内有民间暴动,县太爷可不是那么好当的。
清代的军队,一个县往往只驻着一个把总几十个兵,还不听县太爷的使唤。地方一旦有事,仅靠县衙的四班衙役、一众捕快恐怕应付不了。这时候,就需要武装临时工来摆平局面,在清代,称之为团练。
团练源于保甲制度,通常由一个“保”(一般以1000户为基准)或者多个“保”中抽调壮丁、筹措经费、购买武器组建而成,称之为“局”、“团”。局、团的首领,称之为局总、团总,由保内士绅、大户担任,平时负责组织训练,战时担任指挥之职。
在平时,可以用之清剿土匪、镇压骚乱,抗灾救灾,城镇中还可以用于宵禁、救火。天平天国之乱爆发,大江南北一片纷乱,团练更是县太爷唯一能指望的武装。
咸丰十年(1860年),四川匪首张五麻子起事,侵犯巴县乡镇,县令张秉堃即动员本县团练18个团6000余人“分九团防河,以九团堵隘”,协助官军的清剿行动。
光绪四年(1878年),广东匪首欧就起率众200余人攻入佛冈厅城(“厅”是清代县级单位的一种),全靠团练与城内官绅合作予以荡平。
更加显著的例子发生在咸丰四年(1854年),太平军攻占安徽六安县城后,各乡士绅动员团练“简精锐、整器械、密暗号、严侦探”,联合起来反攻县城,几经失败终于成功。咸丰帝以“不费公家一兵一饷,力克坚城,为军兴以来所未有”,还给有功士绅授以官职。
各地地方志上,为抵抗太平军而战死的团练首领、地方士绅,远比官员要多得多。没有了团练,只怕县太爷的脑袋很不稳当。
团练由士绅掌控,县太爷可以发挥同为儒家门徒的优势,以春秋大义进行思想动员,驱使其为自己效力。曾国藩以团练大臣编练湘军的时候,便多选书生士子担任管带、统领,以其知晓纲常礼教,且“忠义血性”,比娇怠堕落的八旗绿营好用得多。
但团练既非县官直属,难免会和其他临时工一样,有不听控制的时候。咸丰十一年(1861年),山东齐河县廪生郭少棠因反对知县提高银钱比价而组织抗粮,被缉拿到济南府待审,结果他所在的团练“公普团”竟然起而围城,群呼“宁舍孩儿娘,不舍郭少棠”的口号,逼迫济南知府放人。
毕竟,团练是以乡土为基础组成的临时性武装,与县太爷之间并非如长随、师爷一般的人身依附关系,他们有自己的利益、自己的想法。知县运用得当,纵然能使处理地方事务如虎添翼,但如果关系闹僵,可能会玩火自焚,在所有的临时工中,堪称最危险的一种。
大清王朝覆没以来,长随、师爷、团练已经随着社会变革,不复存在于地方行政体系之中。但这种临时聘请以补常规编制之不足,以为官方办事提供方便的用人方式却薪火相传,种种陋规旧习潜规则和索贿、扰民的行径也或多或少依然存在,甚至出现了“犯错的是临时工”这种回应社会关切的新模式,恐怕古人也望尘莫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