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988年通货膨胀,人民币的贬值为市场抢购推波助澜,形成金饰抢购风潮。商店小院外,前来抢购的人们争先恐后攀上铁栅栏。
1988年8月15日至17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全体会议在北戴河召开,讨论并原则通过《关于价格、工资改革的初步方案》。此前,根据中央政治局第九次会议作出的要制定价格和工资改革系统方案的决定,从6月2日起,中央责成专门机构组织有关部门反复研究以后五年特别是下一年的价格、工资改革和配套措施问题。经过几上几下的论证,有关机构提出了初步方案。7月11日,中央召开专门会议对初步方案进行讨论。根据讨论意见,有关机构又进行了测算、修改。8月5日至9日,李鹏主持国务院第十六次常务会议,讨论了初步方案。8月15日至17日召开的这次中央政治局会议认为:价格改革的总方向是,少数重要商品和劳务价格由国家管理,绝大多数商品价格放开,由市场调节,以转换价格形成机制,逐步实现“国家调控市场、市场引导企业”的要求。今后五年左右的时间,价格改革的目标是初步理顺价格关系,即解决对经济发展和市场发育有严重影响、突出不合理的价格问题。工资改革总的要求是:在价格改革过程中,通过提高和调整工资、适当增加补贴,保证大多数职工实际生活水平不降低,并能随着生产的发展而有所改善,同时进一步贯彻按劳分配原则,解决工资分配中一些突出不合理的问题。
会议认为:价格、工资改革实际上是改革的全面深化,这个方案还要在党内外人士和有关专家中广泛征求意见,然后在9月份的中央工作会议和十三届三中全会上讨论、审议。目前我国经济正处于充满活力、蓬勃发展的时期。进行价格改革、工资改革,时机是有利的,尽管面临的问题不少,但克服困难的潜力和回旋余地很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