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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敬琏:国有经济改革仍然任重道远

  从“国有企业改革”到“国有经济的布局调整”

  十二届三中全会以后,虽然对国有企业改革作过一些探索,但是在1992年的中共十四大以前一直没有能突破“放权让利、调动积极性”的老框子。直到1993年的中共十四届三中全会,才把问题提到改革国有企业的企业制度的层面上来,树立了制度创新是国有企业改革的主要途径的思想,要求按照1993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把国营的国有企业改造成为股权多元化的公司制企业。

  在中共十四届三中全会方针的指导下,中国用了将近10年的时间将一大批国有企业(主要是集团公司下属的二级企业)改组为多元持股的公司制企业。这些企业的效益有了提高,也扭转了国有经济全部门亏损的状况。

  但是人们也很快发现,要把覆盖整个国民经济的几十万个国有企业全都改好是不可能的。而且即使它们通通改造好了,也无法在此基础上建立市场经济制度,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基础性作用。正是在这种认知的基础上,1998年的中共十五大提出了国有经济改革的另一项重要内容,即有进有退地实现国有经济布局的战略性调整。这就是说,要根据“三个有利于”的判断标准调整和完善所有制结构。国有经济要缩小范围,从一般竞争性领域退出。十五大否定了把国有经济比重大小同国家社会主义性质直接联系起来的传统观念,明确肯定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是至少一百年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

  在中共十五大后的几年中,中国成功地实现了数百万个国有小企业和基层政府所属的乡镇企业改制以及上万个大中型国有企业的“股份化”。

  这样一来,中国经济的所有制结构明显优化,从国有经济一家独大的结构转变为多种所有制企业共同发展。民营经济的营业额居于各种经济成份的首位。在就业方面,民营企业成为吸纳就业的主体。2006年民营企业就业人数达到全国城镇就业人数的72%。在世纪之交,一个以混合所有制为基础的市场经济的轮廓开始显现在人们的面前。它为世人称道的20-21世纪“中国故事”奠定了基础。

  • 责任编辑:雨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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