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 吴敬琏
核心提示:吴敬琏认为,不完成国有经济改革这一任务,就无法在中国建立起有利于实现共同富裕的法治市场经济制度。
在上世纪80年代改革开放的初期,中国经济改革采取了国有经济基本不动,在“体制外”寻求发展的战略,即“增量改革战略”。
1976年10月,以江青为首的“四人帮”被逮捕和“文化大革命”宣告结束,使中国的发展出现了转机。随后,中国效法苏联和东欧社会主义国家的榜样,以“扩大国有企业自主权”为突破口,开始了经济体制的改革。1980年,“扩大企业自主权试点”扩大到6600个,它们的产值占全国预算内工业企业产值的60%、利润占全国工业企业利润的70%。
在开始“扩大企业自主权试点”的最初几个月,“扩权”显著提高了试点企业职工增产增收的积极性。但是,这种不改变企业制度而是简单地“放权让利”的做法的局限性很快就表现出来。拥有某些自主权的企业并未受市场公平竞争的约束,也不处在价格信息的引导之下,因此,企业“积极性”的发挥往往不一定有利于社会资源的有效配置和利用,加之当时对发展工业要求过高过急,很快就造成了总需求失控,财政赤字剧增,经济秩序也陷于混乱。
在扩大企业自主权试验不成功、国有企业改革找不到方向的情况下,中国领导把取得进展的希望放到了非国有经济方面,力图通过一些变通性的制度安排使民营经济得以破土而出并逐渐发展壮大。其中最重大的政策举措,是对农村包产到户由禁止到允许的转变。
1980年9月,中共中央决定允许农民根据自愿实行家庭承包制度。此后仅仅两年时间,家庭承包制,即农民在“包”(即租)来的土地上建立家庭农场的制度就在全国绝大多数地区取代了人民公社“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制度。农村经济从此气象一新。在此基础上,以集体所有制为主的乡镇企业也蓬勃发展起来。从这时起,中国开始采取了一种有别于苏东国家以改革国有企业为主的新战略,或称“增量改革战略”。这种改革战略的特点是:不在国有经济中采取重大的改革步骤,而是在保持国有经济主体地位的条件下,把改革重点放到非国有部门的发展方向去。
实施增量改革战略取得了极大的成功。其中最重要的成果,是使民营经济(非国有经济)得以从下而上地成长起来,并且日益发展壮大。上世纪80年代,中国非国有工业(民营工业)的增长率约为国有工业的2倍。到80年代中期,民营经济无论在工业生产中还是在整个国民经济中,都占据了举足轻重的地位。在工业中,民营经济的产出份额已经达到三分之一以上;在零售商业中,民营成分的份额增长得更快。十余年的增量改革,给中国经济带来了高速增长。在1978年至1990年的12年中,国内生产总值年均增长14.6%,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长1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