粮库成了取款机
周雪华对温圳粮库和办事处的“榨取”,可谓心狠手辣。
——涉嫌挪用温圳粮库南昌办事处注册资金140万元人民币
1997年1月15日,为登记注册温圳粮库南昌办事处,黎某某向温圳粮库借款150万元人民币,该款当日由温圳粮库汇出,同年1月20日温圳粮库南昌办事处筹备组在南昌市农行二七办开办的账户收到该款。1月20日温圳粮库南昌办事处登记注册。
可是几天之后,即在1月29日,周雪华就胆大妄为地擅自将此款转汇到了进贤县罗溪信用社,存入到他的个人存折上。至3月13日,150万元全部被提出。
——涉嫌挪用温圳粮库南昌办事处130万元人民币偿还个人债务
1996年3月,黎某某承包温圳粮库贸易经营小组,粮库提供流动资金100万元人民币,承包期1年,上缴利润20万元人民币。
此时,周雪华被温圳粮库聘用,分配在黎承包的经营小组工作。
周雪华对黎某某的钱又打起了主意。他骗黎某某说,他在抚州某宾馆承接了一个装修工程,要垫资几百万元人民币。如果黎能将温圳粮库提供的流动资金投入其中,一年的承包利润由他负责上缴,并负责黎某某的工资、奖金。
黎某某听了周雪华的话后,考虑到粮食生意不好做,就将周雪华谈的情况向温圳粮库某副主任作了汇报,这名副主任同意将资金借给周使用。
此后,周雪华借款均由黎某某出具借条,这名副主任批准,黎再根据周雪华的要求拿现金或转账给周雪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