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王冀豫
1951年,王冀豫出生于北京某部队大院,写出《动物凶猛》(该小说后被姜文改编为电影《阳光灿烂的日子》)的王朔,在王冀豫嘴里都是“小屁孩儿”。这是最为“根正苗红”的一批人,当1966年红色燃烧中国的时候,王冀豫15岁 ,正是最为“动物凶猛”的青少年。他们一方面颇为自负,认为自己这样的“军干子弟”才是真正的“革命接班人”,而现实处境是:他们的父母又多数都“靠边站”了,那些他们平时看不起的“平民子弟”竟然借着“造反有理”的指示“抢班夺权、翻身做主”了,这绝不能容忍。在文革初期,学校停课,大人们自顾不暇,散布在各大城市无人管教、青春能量急于发泄的青少年成了能被有效利用起来的一股巨大的破坏力量,他们先是合力“砸烂了旧世界”、推翻了“反动权威”,继而就根据各自的立场分化、互殴了起来,曾经的街坊、同学、工友成为仇寇。且看王冀豫描述他们一伙人在街头偶遇“狗崽子”的一幕:
“一帮人打一个人,打倒了以后就拿靴子照脑袋上踹,真是踹,嘭嘭的。当时给我瘆的,我就扑上去抱着那人脑袋我说别打了,再打就打死了,太残忍了!后来我就被一个高中的给我提溜起来了,他说你这是什么阶级感情?你知道他是什么人吗?他是人渣,他是流氓,他是人民的敌人!真是叫我无言以对、无地自容、羞愧极了。脑子里马上过了一个最简单的念头,我应该把自己给否定了,应该像他们一样¬¬——我觉得人呐,从善如登,从恶如崩!干坏事就跟溃了的堤坝一样,我就是那么一个瞬间一下子就变得特别混蛋、特别狠,狠到照他脑袋上连着踹!刚开始还有点心里发憷,后来觉得很舒服、很痛快,打人是乐趣。真的,人就可以变成这样,可以变成野兽,瞬间的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