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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年朱镕基回复赖昌星托人求见 先拿出26亿补税

1998年春节,时任总理朱镕基在厦门参加团拜活动。赖昌星托人求见朱镕基。朱镕基却当着很多官员的面说,让赖昌星先拿出26亿元(一说10亿元)补税!

  审判之难

  走私与腐败唇齿相依。一条龙的走私背后,必然有一条龙的腐败。因此,远华走私案破案之艰辛就不难想象了。

  涉案人员互相包庇、掩盖真相、频频翻供。更令人惊叹的是,不少党政干部与赖昌星讲“哥们义气”,为其效“生死之劳”。

  拿福建省公安厅原副厅长庄如顺来说,他把中央专案组要实行抓捕的绝密情报通报给了赖昌星,直接导致赖昌星于1999年8月14日一早从香港逃往加拿大,至今滞留未归。

  再说厦门海关原关长杨前线。多次有群众向厦门海关递交远华走私举报信,杨前线不仅不组织查办,而且将举报信截留后交到赖昌星手里。直至被捕后,杨前线仍然表示对所作所为“不后悔”,他和赖昌星是“最好的朋友”。

  最后的审判终于到来。从2000年9月13日开始,厦门远华走私案陆续在福建漳州、厦门、泉州、蒲田、福州等地法院开庭审理。截至2001年6月底,检察机关共对173起案件提起公诉,涉及被告人279人,被告单位28个。人民法院对其中的167起案件、269人作出判决。在已生效的判决中判处死刑的8人、死缓的6人、无期徒刑的17人;另有4人一审被判死刑。

  涉案的最高级别官员,公安部原副部长李纪周于2001年10月22日,被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杨前线于2000年11月8日一审被判处死刑。2001年2月13日,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决定推迟对杨前线的二审,至今无公开信息。

  庄如顺一审被判死刑,二审被改判死刑缓期二年执行。2006年,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根据其服刑期间的悔罪表现,对庄如顺由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减为无期徒刑。

  远华身后事

  远华走私案进入法律程序后,远华集团资产于2002年9月起开始拍卖,包括:已封顶最高28层的远华国际大厦;挖好地基筹建88层的远华国际中心;占地1000亩的远华影视城;投资额过亿的东卉花园和海韵山庄;价值过亿的华景、名仕御园、富豪花园等6处高级别墅。

  其中,远华国际大厦历经三次流拍,于第四次拍卖(2003年4月15日)以1.63亿元的价格,被深圳富春东方(集团)有限公司拍得。

  远华国际中心所在地块,于2005年10月8日,以3.36亿元的价格被厦门福隆置业有限公司拍得。

  远华集团资产最受关注的莫过于“红楼”。“红楼”建于1996年,高7层,耗资7000多万元,是赖昌星与达官贵人进行权钱交易的场所。“红楼”曾作为反腐倡廉的反面教材,于2001年8月27日至10月20日对外开放,进行“查处厦门特大走私案展览”。之后,“红楼”也走上拍卖台,但是“定向拍卖”,要求不能用于商业目的。

  2004年,“红楼”由厦门市政府出资购买,产权归属市政府,而后以“零租金”方式交由市总工会管理使用10年,改造为进城务工人员服务中心。

  • 责任编辑:陈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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