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人无形:史上最著名四大“雾”事件(3/10)
雾是自然的天气现象,和人为污染没有必然的联系;霾则是颗粒物污染导致的,两者的主要区别在于空气湿度,通常在湿度大于90%时称之为雾,而湿度小于80%时称之为霾,湿度在80%-90%之间则为雾霾。后来则有人用烟雾这个词来特指由于工业排放的颗粒物和雾共同形成的混合物。
历史上,很多国家都发生过因颗粒物引起的空气污染事件。
40年代美国洛杉矶光化学烟雾事件
美国西南海岸的洛杉矶,西面临海,三面环山。早期金矿、石油和运河的开发,加之得天独厚的地理位置,使它很快成为了一个商业、旅游业都很发达的港口城市。
然而好景不长,从上世纪40年代初开始,人们就发现这座城市一改以往的温柔,变得“疯狂”起来。每年从夏季至早秋,只要是晴朗的日子,城市上空就会出现一种弥漫天空的浅蓝色烟雾,使整座城市上空变得浑浊不清。这种烟雾使人眼睛发红,咽喉疼痛,呼吸憋闷、头昏、头痛。1943年以后,烟雾更加肆虐,以致远离城市100千米以外的海拔2000米高山上的大片松林也因此枯死,柑橘减产。这就是著名的洛杉矶光化学烟雾污染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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