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冤案?回眸1987年大兴安岭特大火灾

1987年5月6日,我国大兴安岭地区发生了罕见的特大森林火灾,使许多官员和普通人的命运发生了变换。

  一场突如其来的火灾,改变了不仅是庄学义的,还有更多有正义感的普通人的命运。那位鼓掌未遂的民警王玲,后来受到“行政记大过”的处分,调离公安队伍……

  庄学义说,这些善良的人们因为自己而被牵连,这让他异常愧疚、寝食难安,但他们从来没埋怨、怪责过他,还总是鼓励他不要放弃鸣冤。他告诉记者,这二十多年来,除了感受到了一些丑恶,他还收获了真诚、正直和高贵的人性温暖。

  迟到的平反

  从1988年保外就医开始,庄学义便踏上了漫漫上诉之路,“递出去的材料有几十公斤”,但很多石沉大海。有很多次,他觉得无法坚持了,但一想起所受的不公、家人陪自己所受的委屈、因他受牵连的人,他只得一次又一次地打起精神。

  2000年,时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的田纪云来到了大兴安岭,听了有关庄学义的案情反映,明确指出:“要搞实事求是,不搞实事求是那还叫共产党吗……”庄学义案这才得以进入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再审程序。

  又过了4年,庄学义迎来了这份迟到了17年的判决:“此次火灾的起火点不在图强在漠河,从起火原因看与图强无直接关系……庄学义未违背有关规定,因为图强林业局比育英林场更重要。”“返回后即安排抢险工作,并亲自组织疏散群众也说明其在认真履行职责,并无不履行职责的行为。”“育英林场因森林大火造成的巨大经济损失与庄学义的行为无法律上的必然因果关系,有证据证明这场森林大火应属不可抗力。”

  “据此,庄学义的行为不构成玩忽职守罪……撤销本院刑一上字第254号刑事裁定和大兴安岭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大法刑字第13号刑事判决;被告人庄学义无罪。”

  现在,已在连云港安定下来的庄学义,依然在等待给他撤销处分、恢复待遇,原省委的处分决定是同意国务院调查组的意见,而现在国务院调查组已经不存在了……

  “我是1960年代自愿支边、有所建树的大学生,被冤屈了20年,虽然无罪平反了,但决不允许自己还被当作刑满释放人员了此一生。”

  • 责任编辑:胡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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