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仲公也承认笔迹不是贺龙的,但是他说贺龙可以找别人写嘛。他不改口。后来找到李的弟弟,把他接到北京来。李的弟弟说,解放初期,李仲公在西南地区想得到地位高的职务,因贺龙反对没有当成,因而怀恨在心。“文革”爆发后,李仲公知道贺龙受到冲击,曾对弟弟说:现在我把信交出去,可以立功。李仲公的弟弟把情况说清楚了,这封信不能成为贺龙同志的罪证。同时,华国锋将公安部施义之、杨贵找到中南海,他拿出李仲公写的两封信,让公安部做技术鉴定,辨别真伪,拿出结论。这两封信是贺龙1927年向蒋介石的乞降信。大家商量后,决定先查信纸和墨汁的年代。三天后,化验结果出来了,信纸是新中国成立后生产的,与20年代造纸用的纸浆完全不同。墨汁有化学成分,也是新中国成立后生产的。华国锋很快将结果报给周总理。周总理十分高兴。
关于蒋介石派说客熊贡卿(又名熊瑞龄)到湘鄂西的事,林彪早都知道。当时贺龙就把熊杀了,1934年3月17日湘鄂西中央分局为此报告中央,报告是由夏曦、贺龙、关向应联合署名。报告就存在中央档案馆。可是林彪要整贺龙蓄意已久,为了达到不可告人的目的,1968年9月,有意扣压了这份材料,未上报中央和主席。
贺龙早年在湘西当镇守使,和熊认识,1933年12月熊派梁素佛(又名梁天闻)送信给贺龙,要到苏区,要求接见,贺龙发觉了来人的阴谋,很气愤,报告了湘鄂西中央分局。贺龙开了会,分局“为要得到蒋介石对中央苏区及四方面军之破坏工作的消息”,大家都说可以让他来湘鄂西。熊到了苏区,企图收编红军,贺龙报告湘鄂西分局,经分局决定处决了熊,可以说有正式手续。1934年3月17日湘鄂西分局将此事报告中央,报告中写道:为要得到蒋介石对中央苏区及四方面军之破坏工作的消息,允许熊贡卿来到湘鄂西,在熊供述情况之后,即将熊事公开,举行群众审判枪毙之。
专案组将此材料有意压下来,不报中央,专案组不敢自做主张,他们是秉承林彪的意志办事。这个案子是林彪一手控制,一手制造出来的。另外,党内、军内也有人跟风,乱揭发,毛泽东讲话后,周恩来催促他们重新写材料。
这两件事都查清是诬陷,周总理让华国锋和纪登奎起草平反的报告和中央的通知。纪登奎是“九大”的政治局候补委员,“十大”的政治局委员,在党内分工管组织、专案。中央的通知经叶帅、邓小平副总理、聂帅修改。
毛泽东关心、过问此事,9月4日,毛泽东在一次谈话中催问:贺龙要恢复名誉搞好了没有?不要核对材料了。
9月13日华国锋和纪登奎交周恩来总理审阅。周总理十分高兴,迅速将《中共中央关于为贺龙同志恢复名誉的通知》上报毛泽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