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6年9月24日,中共中央决定并通报,上海市委书记陈良宇因涉及“上海社保案”等四项严重违纪问题被中纪委立案检查,并被免去上海市委书记、常委、委员职务,停止其担任的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委员职务。
2007年7月24日下午,上海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37次会议,决定罢免陈良宇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此次陈良宇被罢免全国人大代表职务,意味着对其历时近一年的相关检查已趋尾声,将进入正式司法程序。
2007年7月26日,陈良宇被正式逮捕,2008年4月11日一审认定陈良宇犯受贿罪和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18年,并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3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