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历史:宋教仁案在当时有没有可能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孙中山是否讨论过这一点?
袁伟时:宋教仁案是刑事案件。当时朝野上下多数人都主张通过司法程序解决,认为把刑事案件政治化是极为错误的。这个案件凶手已经拿获,已经进入司法程序。
光明一面是江苏省辖下的上海地方检察院,两次发出传票,要国务总理赵秉钧到院接受讯问。赵秉钧虽然没有到上海接受传讯,也不能不作出正式答覆:“惟民国立国精神,首重司法独立,而尊重司法官意思,即为维持司法独立之道……现在秉钧旧疾复发,曾在法国医院调治,当有诊断书可证,已于四月三十日,呈明大总统,请假十五日在案,自未便赴沪。用特援引刑事诉讼法草案第三百零三条之规定,请在秉钧所在地询问。”(参考:《京地检厅长转赵秉钧、程经世拒绝赴沪受质复文》,朱宗震、杨光辉编:《民初政争与二次革命》第357页,上海人民出版社1983年版。)
黑暗的一面是这个审讯过程屡受干扰。两个凶手一个死于狱中,一个越狱逃跑到青岛——德国人的租界中;审讯被迫中断。此事发生在上海。人们认为袁世凯没有办法操弄这些行动;有此能耐的倒是国民党巨擘、青帮大头目陈其美。
新浪历史:在二次革命中,孙中山有没有对于革命的具体规划,比如说战略上的,武装斗争策略上的?
袁伟时:孙文不懂军事。对“二次革命”既无具体规划,更谈不上有什么战略、策略。应该指出,这次行动是一次军事冒险,无论从哪个角度看,都无法认定它是一次“革命”。为了一个刑事案件,就可以举兵推翻合法政府,这是把政治和国家命运当儿戏。
新浪历史:国民党战败之后,孙中山流亡海外,他怎么回顾二次革命?这一次革命,给了他什么样的启发?
袁伟时:“二次革命”失败后,孙文不但没有承认自己决策错误、虚心总结教训,反而推卸责任,并且言行更趋极端。首先他责骂黄兴等人不听话。他认为这是辛亥革命后,国民党着着失利的主要原因。其实,黄兴在这次事件中含泪接受了孙文的命令,赶赴南京带领国民党还能控制的第八师(实际兵力3000人),发表宣言讨袁,弹尽援绝后才不得不和孙文一样逃亡的。其次孙文组织帮会式的中华革命党,要党徒宣誓服从他个人;并规定中国人不参加他这个党的,革命胜利后一个时期内不能享有公民权利,而党徒则按等级享有大小不一的特权。
由于孙文的倒行逆施,国民党分裂了。大部分党员拒绝参加中华革命党。
历史教训:以制度限权力,民主法治应双翼并进
新浪历史:您怎么评价二次革命前后的孙中山与中国政治走向?
袁伟时:由于对宋案处理不当,立即带来几个严重后果:
第一:授人以柄,袁世凯以参加暴乱为藉口,宣布解散国民党,剥夺国民党议员的当选资格,使国会由于不足法定人数不得不停止运转,沉重打击了民主进程。
第二:这次军事冒险一个多月便全军覆没,国民党此举与民意背道而驰,赢得“暴民专制”的骂名,陷入孤立的困境。
第三:开启了辛亥革命后用武力解决政争的先河,而且在国民党带领下愈演愈烈,中国政治以此为起点走上歪路。
创巨痛深,应该永远记住:
第一:拒绝造神,包括革命领袖在内的任何政治家都应接受公民的严格监督,不能让他们为所欲为,享有任何特权。
第二:像同盟会那样的政治组织应该及时转变为民主政党,在党内建立严格的民主制度,一切重大举措和政策都应依照民主程序决策,不能让领袖独裁,以免造成无可挽回的损失。
第三:在现代国家的框架建立后,法治是解决国内一切纷争的最后手段。法治是在实践中不断改进、逐步健全的,只有走上捐弃武力、坚持法治的道路,一个国家才能长治久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