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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者都反对宪政主义、宪政制度吗?

马克思的科学社会主义的任务就是把社会从专制国家的压迫中解放出来,这是马克思在《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导言》所阐述的。马克思主义科学社会主义的原理是:无产阶级政党联合民主资产阶级推翻君主、寡头等等形形色色垄断国家权力的官僚专制主义国家政权,建立分权制衡的宪政自由民主国家。

——两类对立的马克思主义者

  汪亭友副教授在“马克思主义同宪政究竟是什么关系”(7月30日首发于“红色文化网”,转载在“求是理论网”与“环球网”等网站)说“马克思主义者不仅不会主张宪政或宪政主义,而且他们向来反对宪政主义、宪政制度。”汪副教授这一概而论的话语是错误的。倘若马克思在世,他老人家一定会再次大声疾呼,我只知道我自己不是汪副教授那样的马克思主义者(参见《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第695页1995年版)马克思不但不会反对宪政,而且他们的科学社会主义的实质就是宪政社会主义;没有社会权利对国家权力的限制的宪政,就没有科学社会主义。马克思是主张限制国家权力从而使社会获得解放的宪政社会主义者,反对宪政决不是真正的马克思主义者。

  可以说,马克思恩格斯的一生都为限制国家权力取得社会全面解放的宪政社会主义而奋斗。马克思扬弃了黑格尔的国家与社会关系倒立的哲学思想,创立了限制国家权力的社会解放的社会主义学说。马克思却认为,国家是随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和私有财产的出现而出现的。国家应该调节社会矛盾使社会和谐文明发展,但在生产关系中占主导地位的阶级总是在政治上垄断国家权力,建立国家暴力机器来压迫和剥削社会劳动阶级。马克思的科学社会主义的任务就是把社会从专制国家的压迫中解放出来,这是马克思在《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导言》所阐述的。马克思在导言中批判了黑格尔国家法哲学,提出来“社会自由”和“全社会解放”的哲学思想;马克思说他的社会解放哲学是批判(专制国家)的武器,而一无所有的无产阶级是武器的批判;即捍卫人权的社会解放哲学是无产阶级道义上的思想武器,而无产阶级及劳动群众是实现社会解放哲学的物质武器。(参见《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一卷第12页14页16页1995年版)

  笔者认为,限制国家及促进国家消亡的科学社会主义必须分两步走。第一步是消灭专制国家取得社会的政治解放,就是建立宪政民主共和国。这种宪政民主共和国不再是一个阶级的统治,这里的共和就是社会各阶级共同管理这个国家;而汪副教授说的“民主共和国都不过是一个阶级压迫另一个阶级的机器”的观点是错误的。如古希腊的民主共和国是大小奴隶主及自由民的共和国,梭论改革的法治条文中规定了各阶层公民的权力。1215年“大宪章”后的英国实际是君主和贵族的共和国,1640年资产阶级革命后的英国实际是资产阶级化的贵族和各大小资产阶级的共和国。汪亭友说1840年的英国工人阶级发起的《宪政运动》不是宪政运动,这话简直让人无法理解。工人阶级发起要求选举权来限制资产阶级国家的权力的运动不是宪政运动又是什么运动呢?当时的宪章运动失败了,但20世纪以后英国工人及所有公民都有了选举权,英国成了连工人阶级都有选举权的民主共和国了。英国、法国、德国都有过代表工人阶级利益的社会民主党经竞选上台执政过,尤其是瑞典,代表工人阶级利益的社会民主党长期直到今天还在执政,而且基本上消灭了雇佣劳动,老百姓真正过上了共同富裕的幸福生活,这样的宪政民主共和国难道还是一个阶级压迫另一个阶级的机器吗?

  马克思社会解放哲学思想的第二步是社会的经济解放,就是消灭雇佣劳动剥削使社会获得经济解放。社会的政治解放是通过社会所有人获得言论、出版、结社、选举等等的政治自由权把国家和国家机关关进宪政民主制度的笼子里,这就从宪政民主制度上制约了国家官员肆无忌惮地贪污和浪费(朝鲜这样的专制国家的公款吃喝、公款出国、公车消费一年就近万亿元,侵吞国有资产更是难以计数),这就为实现共同富裕的共产主义创造了政治条件。

  社会的政治解放是劳动阶级也成为有产阶级的政治条件,但只有社会获得消灭雇佣劳动的经济解放,才能使无产阶级成为有产阶级实现全社会共同富裕的共产主义。在宪政民主共和国,资产阶级利用自己的经济有利地位和政治地位必然阻碍消灭雇佣劳动,因此工人阶级政党就必须带领工人阶级及劳动群众为消灭雇佣劳动而努力奋斗,使社会获得第二次解放——经济解放——实现共产主义。美国的“房贷危机”、奥巴马推不动有利于底层群众的医疗改革,还有希腊的经济危机等等都说明了资本主义的宪政民主制度需要新的改革,就是需要限制大资产阶级脱离生产的自由资本、尤其是金融资本的疯狂的逐利行为,需要限制和消灭雇佣劳动剥削,需要限制大资产阶级的脱离广大劳动阶级的高收入,使社会获得经济解放,建立工人阶级主导的社会共和国。今天的瑞典就是获得社会全面解放的例子。瑞典社会民主党依靠各行各业强大工会的有力支持长期执政,通过劳资协商合理分配利润消灭了雇佣劳动实现了共同富裕(国家出资帮助工人持股参与利润分配),可以说瑞典从资产阶级宪政民主共和国进入到社会共和国。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为主要指导思想的瑞典社会民主党依靠组织起来的强大工人阶级的支持长期执政,推行消灭雇佣劳动的制度措施,这难道不是马克思所说的无产阶级专政吗?倘若马克思在世,他老人家一定会说,对了,我就是这样的马克思主义者。

  马克思主义科学社会主义的原理是:无产阶级政党联合民主资产阶级推翻君主、寡头等等形形色色垄断国家权力的官僚专制主义国家政权,建立分权制衡的宪政自由民主国家。这样的宪政民主国家和法治的市场经济会极大地促进生产力的发展,工人阶级及其政党也会逐步成熟起来去争取自己的权益。工人阶级组织起来形成强大力量支持自己的政党通过竟选上台执政,推行消灭雇佣劳动的政策,以最合理人道的方式进行必要的阶级斗争,当然要镇压剥削者的武装反抗,通过马克思说的无产阶级专政的过渡期建立自由人联合体的共同富裕的社会共和国。

  而反对宪政的汪亭友副教授的科学社会主义原理却是:“无产阶级在共产党领导下,推翻资产阶级的统治,实行无产阶级专政,使无产阶级上升为统治阶级,建立人民当家作主的社会主义政权,然后通过社会主义革命建立社会主义制度,不断解放和发展生产力,在社会主义高度发达的基础上,实行两个决裂,最终实现向消灭阶级、消灭剥削、实现人的全面发展的共产主义社会过渡。”笔者认为,这是违背马克思主义科学社会主义原理的,科学社会主义要推翻的是专制帝国,当然包括大资产阶级帝国。但是,真正的马克思主义共产党决不推翻民主资产阶级主导的宪政民主共和国,而是在宪政民主共和国的基础上实行进一步的改革——限制自由资本和消灭雇佣劳动——建立解放无产阶级和全人类的社会共和国。还有,马克思说工人阶级政党决不垄断国家权力,而是争取平等的权力和义务,并消灭任何阶级统治。(参见《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第609页1995年版)而马克思说的无产阶级专政只是从民主资本主义向工人阶级社会主义过渡时的权宜之计,决不能把无产阶级专政作为长期的国家制度,苏式社会主义异化为官僚专制国家社会主义就已经证明无产阶级专制的社会主义道路是违反马克思主义的是反动的。所以,汪亭友的所谓的科学社会主义原理是错误的,是反动的。

  汪副教授的科学社会主义原理并不是他的独创,而是来源于左倾修正主义的列宁主义。列宁被称为继承发展了马克思主义的伟人,实际上他是左倾修正主义的创始人。最主要的是他把马克思的权宜之计的无产阶级专政篡改为工人阶级政党(共产党)垄断权力的无产阶级(经过共产党)专制;把马克思恩格斯主张的只有经过宪政民主共和国才能走向社会主义篡改为:经过革命民主的国家垄断资本主义走向社会主义。由于列宁主义的错误指导,使得苏东、朝鲜等等社会主义异化为官僚专制国家社会主义,给这些国家的人民造成了极大的社会灾难。有的苏式社会主义国家为坚持少数人共产主义多数人贫穷主义的官僚国家共产主义,就把苏式社会主义造成的灾难归罪于斯大林主义,实际上斯大林主义就是列宁主义的继续,是对列宁主义的无产阶级专政理论的继承和发展。

  总之,当代确实有两类马克思主义者。一类是真马克思主义者,他们拥护宪政民主,主张通过建设公民社会和宪政民主走向社会主义;一类是马列主义者,他们反对宪政民主,谎称通过无产阶级专制(经过共产党)的社会主义实现共同富裕。谁是谁非,苏东社会主义的垮台,以及苏东转向为宪政多党自由民主共和国之后,苏东人民群众越来越好的幸福生活已经得到了证明。

  • 责任编辑:陈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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