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书记处根据中共中央常委意见,作出了一项决定。
这项决定主要内容有三条:
一、现在“两案”领导小组对案子抓到底;
二、中央政法委员会抓“两案”的程序,要严格按司法程序办事;
三、对“四人帮”案要专门组织一个预审班子,由公安部负责……
应该说,第二条有让人眼前一亮的感觉。因为众所周知,在文革时期,中国经济、社会、政治大局一片混乱。“公检法”系统全面崩溃,“司法程序”闻所未闻。连国家主席都含冤逝世,遑论其他人?因此,“严格按司法程序办事”这几个字,让人看到了中央在拨乱反正,恢复国家正常秩序的努力。
不过,仅仅过了两个多月,一份密级极高的指示又从中央书记处传到全国“两案”审判领导小组。
该指示要求:对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进行秘密审判。
怎么办呢?审判工作不得不推迟进行。
当年8月,中共中央副主席、国务院副总理李先念,在会见美国记者哈里森 索尔兹伯里时说:这次审判将严格按照法律要求进行,但由于涉及到许多国家机密,所以将在内部进行,至于哪些情况公布于众,将由领导核心政治局常委会来决定。
秋天到了,审判继续推迟进行。
从表面上看,不管是公开审判还是秘密审判,仅仅是审判工作的一种形式。但考虑到当时的特殊背景,审判工作关系到是否突破思想禁区、材料禁区、人的禁区和实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等,更重要的是,反映的是不是彻底否定 “文化大革命”。要全面彻底否定“文化大革命”,不仅涉及对毛泽东晚年的评价,还要涉及毛泽东的接班人华国锋在任党中央主席后工作上的失误。毕竟这次审判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的头子,一个是前接班人,一个是“第一夫人”。
邓小平敏锐地看清了处理这些问题对历史和未来的特殊意义。在他的推动下,1980年9月4日,中央书记处开会制定出新的审判方案。
1980年9月8日下午3点,彭真正式向政治局委员们通报了林彪、江青案的审理情况。两案一共十名主犯,将由最高人民法院、地方法院和军事法院分批陆续审判。时间初步定在9、10月份。
彭真还提出来,“既然是审判,就应当公开。要公开审判,还是有律师的好”。
彭真最后说:“另外,公开审判好。罪行证据都公布。”
邓小平说:“这个起诉书可以用。”“这次会议后,要扩大范围,征求党外人士的意见。”
邓小平说完后又补充了一句:“请彭真同志一抓到底。”
不久,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向世界发布消息: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成立特别检察厅和特别法庭,公开审判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
1980年11月20日至1981年1月25日,最高人民法院特别法庭依法对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10名主犯进行了公开审判,并在新中国历史上第一次进行了电视直播。“电视直播时,万人空巷。无数被冤屈、受迫害的人们,都期待着惩办‘四人帮’,还历史一个公道。”曾经为江青做过辩护的律师张思之先生回忆。
“四人帮”结局
王洪文(1932~1992)1981年1月25日,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1992年8月3日在北京病亡。
江青(1914~1991)1981年1月2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特别法庭以反革命集团首犯判处江青死刑,缓期二年执行。1983年1月,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作出裁定,对其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原判处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不变。1991年5月14日自杀身亡。
张春桥(1917~2005)1981年1月25日,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1983年1月25日,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裁定,将对其原判处的刑罚,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原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不变。2005年4月21日因患癌症去世。
姚文元(1932~2005)1980年11月20日至1981年1月25日,受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特别法庭的公开审判,被判处有期徒刑20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1996年1月刑满释放。于2005年12月23日病逝。
参考书籍:《历史关键人物留给后世的真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