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年如水滔滔流过﹐云挂当空不曾消逝。大自然界具有哲学启示的造化作用﹐亦留给如今一百岁再回首的大公报以及惯于思索的人们扪心静想之机缘。
大公报创始人英敛之在一九零二年晚清时代﹐无惧老佛爷慈禧的威力﹐已敢于同她叫板。他在第一号“大公报序”里﹐即为大公报开宗明义﹕“忘己之为大﹐无私之谓公”。英敛之的敢言﹐在大公报创刊之初即为其定下了不畏强的调子。吴鼎昌﹑胡政之﹑张季鸾三位具有留洋学子背景的“文人”﹐在一九二六年续办新记大公报时﹐将“大公”二字更细化为“四不”﹕不党﹑不卖﹑不私﹑不盲。时任总编辑的张季鸾道﹕“曰不党﹕纯以公民之地位发表意见﹐此外无成见无背景。凡其行为利于国者﹐拥护之﹔其害国者﹐纠弹之。曰不卖﹕声明不以言论作交易﹐不受一切带有政治性质之金钱补助﹐且不接受政治方面入股投资。是以吾人之言论﹐或不免于囿于智识与感情﹐而断不以金钱所左右。曰不私﹕本社同仁除愿忠于报纸固有之职务外﹐并不它图。易言之﹐对于报纸并不私用﹐愿向全国开放﹐使为公众喉舌。曰不盲﹕夫随声附和﹐是谓盲动。评诋激烈﹐昧于事实﹐是谓盲争。吾人诚不明﹐而不愿陷于盲。”
大公报与当时的其它文人报纸一同﹐把报纸作为论政的工具﹐带着宽广的社会责任感﹐用针砭时弊﹑扶正去邪的方式体现真诚的爱国。文人论政的风格数三四十年代的大公报走得最醒目﹑最扎实。她不但自身擅长指点江山的言论﹐而且广邀社会名流于“星期论文”中各抒己见。虽然论政风盛的大公报在那时免不了被人误解为“帮亲”或“帮凶”﹐但是历史证明的事实是﹕历史的作用需以历史作答。
一九四一年大公报获美国密苏里奖时﹐大公报向美国公开发表的《自由与正义胜利万岁》讲话中﹐借机明确阐述其办报方针和立场﹕我们对任何人或党派无说好说坏的义务﹐除去良心的命令以外﹐精神上不受任何约束。我们在私的意义上﹐并不是任何人的机关报﹔在公的意义上﹐则我们任何人甚至全世界任何人﹐只要在正义的范围﹐都可以把大公报看作是自己的机关报。
肩负服务与监督之责的报纸﹐不管是过去﹑现在﹑还是将来﹐大公精神的追求和表白永远都不该过时的。进入二十一世纪﹐在新时代下重温旧言﹐亦给大公报后人一种立志不负前人的激励。
大公报在风雨兼程中走过了一百年﹐隆重地庆祝她﹑纪念她﹐并不仅仅是给她拜寿与贺喜﹐大公报所得以生存百年的长寿秘诀值得人们去挖掘﹐大公报之精神与灵魂更值得人们去追寻。我们现在面对的新课题是﹕如何传承大公报之精神﹐如何更振大公报之雄风﹖(马玲)
摘自香港《大公报》2002-06-17